投书/消防法的「生命三权」是什么?

▲希望未来消防弟兄都能在具有保障的工作环境之下,持续为民打火救灾。(图/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苏世轩/自媒体工作者

消防法终于三读通过,虽然说此次消防法修法的内容,是本就该赋予消防员生命保障,是消防员应得的保障,但还是可以给民进党一点掌声,毕竟亡羊补牢,犹未晚也。此次修法有所谓的生命三权,以下笔者白话一点的口吻,来解释生命三权是哪三权,以及保障的内容为何。

首先,「退避权」,简单来说就是让消防员「有不进入火场权力」,对于消防员的「生命保障程度最高」,因为绝大多数的消防员殉职原因,都是进入火场抢救之后才发生的憾事。「退避权」给了消防员一个权力,只要火场内确定没有人员受困,消防员可以选择不进入火场救灾。

「退避权」给了消防员一个选择与判断的权力,无需如同以前必须无条件接受灾户的情绪勒索,以及面临被受灾户控告的风险。相信大家也能认同这项权力,因为建物财产烧光还有机会再赚回来,消防员的生命多少眼泪都唤不回。

▲日前大雅工厂火警,夺走两位特搜队员宝贵性命。(图/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其次,「资讯权」,当火警发生在「工厂」,而工厂里面又有人员受困,这个时候是消防员风险最高的时刻,但人命关天又不得不进入火场救援时,业者至少要给消防员最正确的工厂资讯,包含工厂内的产品性质,是否有大量易燃物,有又放在哪里?而且还需要提供平面图,让消防员判断最正确直接的救灾路径

「资讯权」为避免工厂业者不配合,也明定了罚则,假如业者没有配合提供救灾的相关资讯,先罚3万到60万。若没有指派人员专门协助引导消防员,直接处50万以上150万以下罚锾。

最后,「调查权」,如果可以笔者希望这样权益不会被用到,因为这是在消防员因公受伤或殉职之后,给予的「迟来的正义」。假如在「退避权」、「资讯权」的守护之下,还是发生了憾事,内政部一定要作为消防员最终的靠山,必须主动组成「灾害事故调查会」,厘清真相,惩处相关人员,还给受难消防员一个公道,以及避免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过去很多人戏称,每次政府对于因公殉职的弟兄,往往都是「今天公祭,明天忘记」。而至少这次,消防法三读通过,其中的生命三权中的「退避权」、「资讯权」、更是让救灾风险可以获得有效控制,「调查权」则是让必须为打火弟兄殉职负责的人,一个都逃不掉。很高兴看到政府开始真正的重视消防员的救灾安危,也希望未来消防弟兄都能在具有保障的工作环境之下,持续为民打火救灾。

热门点阅》

►外送平台赚钱之余,也应承担风险

►向殉职同仁致敬 也还给部长一个清白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本文为读者投书,以上言论代表本网立场,《云论》提供公民发声平台,欢迎能人志士、各方好手投稿,请点此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