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送硼意见陈述书 中市府怒批

台中环保局副局长陈宏益22日表示,中火用的煤本来就不是干净的能源,趁现在不是用电高峰期,应将5到8号机停工改善,「不要穿着西装改西装」!(卢金足摄)

台电21日已将台中火力电厂「硼」污染改善意见陈述书,送达台中市环保局,最后审议裁决是「重罚最高2000万元,或者勒令停工」,或有其他处分,备受关注。(台电/卢金足台中传真)

台中市府10月7日曾由环保局长吴志超(中)等人,针对中火污染物「硼」超标24倍之多,大动作举行记者会,强调「不排除重罚最高2000万元,或者勒令停工。」(卢金足摄)

台中市府9月19日针对中火5到8号机组流水随机采样送验,发现「硼」浓度高达121毫克/公升,远超出标准24倍之多,「不排除重罚最高2000万元,或者勒令停工」。环保局21日收到中火对「硼」改善意见陈述书,质疑未给改善时就上门稽查,对此,环保局22日怒批,煤本来就不是干净的能源,趁现在不是用电高峰期,应将5到8号机停工改善,「不要穿着西装改西装」!

「破坏环境铁的事实!」市府强调,9月19日稽查发现超标,已是一年中第5次属重大违规,尤其废水排放至大肚溪,破坏生态环境是铁铮铮的事实,要求中火负起责来,尽速改善。已达到水污染防治法定义的严重违规,情节重大。

细数中火历次违规情形,今年1月9日查获硝酸盐氮68.9毫克/公升、3月6日查获硝酸盐氮91.6毫克/公升,3月21日查获硝酸盐氮105毫克/公升,皆超出标准的50毫克/公升;4月10日也查获悬浮固体72毫克/公升,超出标准的30毫克/公升2倍以上。市府累计开罚2562万2000元,创国营事业史上开罚最高纪录

环保局长吴志超表示,环保局今年9月查获中火放流水「硼」严重超标24倍,台电却回应「硼」明年才纳入检测申报项目,提醒台电「不要将申报项目与排放标准搞混了!」环保署早在2017年12月25日就将「硼」列入放流水标准项目,必须符合排放标准,台电应尽速将陈述意见说明清楚,切勿轻忽市府执法的决心。

环保局副局长陈宏益指出,21日已收到中火对「硼」改善陈述意见书,中火陈述意见表示已经投入改善,希望有改善的机会。不过,中火必须要正视,而且要尽速解决,「穿着西装改西装啊,这不是一个最好的方式」,既然中火已知道硼污染严重,浓度这么高,应该赶快做一个彻底性的、全面性的改善。

「比如说停工来做一些改善,才能在最快的时间问题解决掉!」陈宏益强调,台中市府不希望中火再继续拖下去,台电要能够正视问题,赶快解决问题,提出要怎么样来做改善。

陈宏益指出,目前中火改善方式,最主要还是一些加强污染防治设备投资,包括可能采用吸附硼等方式来解决,不过这个确实需要时间,呼吁中火赶快利用空污季这个用电需求不是紧迫的时间,赶快做全面性的改善,问题解决,不要再拖。

环保局表示,昨日在收到中火意见陈述书后,近日会请学者专家咨询会议,赶快进行对中火的处分依据,赶快去做改善。

「台电燃煤电厂,煤没是一个不干净的能源!」陈宏益说,煤的发电厂,成本其实一点都不便宜,还污染环境,事实上,过去这些就都排到海水,排到空气中,如果中火处理到像天然气一样那么干净的话,成本绝对不亚于天然气。

陈宏益强调,要求中火必须要赶快面对这个问题,不要由中、南部的民众来吸收空污,经审议会议后会给中火改善的期间,会给他合理的改善期。

针对台电回应「硼」明年才需申报,届时才需符合放流水标准的说法,环保局驳斥,根据环保署2017年12月25日发布施行放流水标准,发电厂放流水若含有污染物「硼」,自发布施行日起,就应符合5毫克/公升的标准值,台电说法明显有误,「超标就是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