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花莲若无财源 政院:可再由花东基金协助
▲花莲震灾小组目前已召开4次会议,持续运作到重建工作完成为止。(图/花莲县政府提供)
花莲强震重创当地建设和观光,「花莲震灾救助及重建专案小组」召集人陈美伶5日表示,花莲县政府107年度总预算计划型补助、花东基金及106年度追加减预算等编列县配合款,若县府确将经费移为震灾用途,并经主计总处确认已无财源,可再由花东基金予以协助。
陈美伶表示,有关道路、桥梁、校舍、农路等公共设施及公有建筑复建,由工程会会同交通部、教育部、农委会及主计总处,本从优、从简、从宽、从速原则,对灾后抢修抢险工程,已会勘并执行完成,其余待花莲县政府汇报中央后,将于3月底前全部核定。
至于民众房屋受损后续协助,其中租金补贴、房屋耐震评估补助及危险建筑拆除补助等部分,应由花莲县政府尽速汇整相关需求提报内政部;民众如需重建危险老旧建筑,亦可依〈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及「建筑物耐震重建辅导试办计划」加速处理,并获得相关补助。
至于重建用地如有需要国有土地部分,财政部将视个案提供协助,并简化行政程序,于提报后1个月内完成。有关卫福部及外交部收受各界捐款部分,卫福部会将募得的款项及清册,拨付交由花莲县政府作为重建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