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补助身障者补习学费最高3万元 劳工局:协助考生考取公职
劳工局协助身障特考录取生,并通过实务训练。(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劳工局补助身障者参加公职考试的补习费,符合条件且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且非现任公职人员的身障朋友,皆可申请。劳工局25日表示,身障朋友参加公职考试补习课程,面授课程最高补助3万元,报名课程后即先补助最高1万5000元,顺利考取资格领到及格证书后,再补助学费最高1万5000元,去年共48名身障者受惠。
劳工局代理局长罗群穆说,身障朋友在求职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与辛苦往往相对较多,想参加公职考试进入公部门,可能又受限于高昂的补习费。为解决身障朋友的困境,劳工局推动身心障碍者补习学费补助方案,身障朋友参加公职考试补习课程,面授课程最高补助3万元。
罗群穆指出,考量障别的多样性,若身障朋友报名的是函授补习课程,报名后即先补助最高7500元,顺利考取资格领到及格证书后,再补助学费最高7500元,合计最高补助1万5000元,让身障朋友不用到补习班上课,也能在家补习。
获得此项补助,去年顺利通过身障特考司法五等考试的陈小姐表示,过去在职场由临时人员转为正式人员时,因身障身分,遭雇主解雇,为能够获得稳定的工作,转换跑道服公职的念头。因肩负家人期待及经济的双重压力,仅能用积蓄来支应高额的补习费用,还好有劳工局的补助,让她能专注于准备考试,也相信此补助能协助其他身障考生顺利考取公职。
罗群穆强调,只要年满18岁以上、65岁以下,报名参加公职补习课程时,设籍台中市6个月以上,且领有身心障碍证明,即可申请此项补助。有关补助详情,可至台中市政府劳工局网站「首页/劳工服务/特殊劳工/身障劳工专区」项下查询,或洽询04-22289111分机3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