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無人機禁航新增13處 闖禁區最高罰150萬累計10件

台中市交通局今年新增13处无人机禁行区域。图/新闻局提供

台中市政府去年第二次修正遥控无人机禁限区域公告,即日起生效,新增13处禁飞场域,包含电信园区、电台、医院及国军营区等场域设施,台中市禁限区域419处。交通局表示,吁「飞友」勿误闯禁区,违规者最高可处30万元罚锾。

交通局说明,目前遥控无人机违规裁处案件共10件,是违规情况裁罚,共56万元。

无人机未经活动申请,在民航局公告的禁航区、限航区及航空站或飞行场四周范围违规飞行者,移送航空主管机关依法裁处30至150万元罚锾;在市府公告禁止范围违规飞行或违反相关限制者,依法裁处3至30万元罚锾;如因故危害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者,也有相关刑事及民事责任。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台中市遥控无人机飞行空域采「原则开放、例外禁止」方式管理,配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图资更新期程,持续滚动修正公告禁飞场域,这次新增13处禁限区域,包含电信园区1处、电台设施2处、中央机关办公处3处、通讯机房2处、医院2处及国军营区3处及修正2处禁限区域,新增的遥控无人机禁止飞航区域已生效。

叶昭甫指出,从事遥控无人机活动谨记「五要五不要」原则。要在白天飞行、要在视距内进行操作、要低于400呎活动、要随时监视遥控无人机的飞航及其周遭状况、要遵守管理规则的操作限制。

不要与其他航空器、建筑物或障碍物接近或碰撞、不要投掷或喷洒物件、不要装载危险物品、不要在人群或室外集会游行上空活动、不要同一操作人同一时间控制2架以上遥控无人机。

如需排除操作限制或进入台中市禁飞空域飞行无人机,政府机关、学校或法人可透过民用航空局「遥控无人机管理资讯系统」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