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负面表列代中央公告64处无人机禁限航区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长王铭德代公告首波台南市禁限航区。(洪荣志摄)
台南市政府提醒飞友遵守公告的飞航管制范围安全飞行。(洪荣志摄)
台南市公告首波禁限航区,希望飞友能安全地飞、安全地玩。(交通局提供/洪荣志台南传真)
民用航空法遥控无人机专章31日上路,台南市政府30日以负面表列的方式,代公告中央机关所辖的军事范围、高铁、台铁、高快速公路、重要保育区、检调监所机敏设施及水电油等重要设施等64处,列为首波公告禁限航区,其余原则开放飞行。至于地方政府所辖的机关、学校禁航区,最快将于3个月内公告。
市府交通局长王铭德表示,配合民航法遥控无人机专章施行,市府已于26日完成代中央公告禁限航区,全市除民航局原本公告的机场飞航管制范围外,其余中央机关提报的管制场域,包含:军事设施、法院、监所、文史馆、自然保育区、油电水等民生设施等共计64处,请飞友切勿闯入禁区以免触法,法人则可透过线上申请解除禁飞管制措施。
交通局强调,在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告的飞航管制范围内,如经查获违规飞航活动者,违者依情节轻重,依法可裁处3至150万元罚锾外,如因故造成飞空事故,恐衍生相关民事、刑事责任。尽管法规上路初期将先以劝导、驱离代替处罚,但仍请民众进行飞航活动时,务必事先确认是否身处飞航管制区,相关资讯可上民航局或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网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