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促法」立法公聽會 學者憂崩世代日後變「悲壯世代」
立委吴春城提案「壮世代政策与产业发展促进法」草案,今立院卫环委员会举办公听会。记者叶冠妤/摄影
台湾将迈入超高龄社会,中高龄、高龄者翻转成「壮世代」,立委吴春城提案「壮世代政策与产业发展促进法」草案,今立院卫环委员会举办立法公听会,但不少学者担忧壮世代定义不明,且壮促法与现行中高龄、高龄者相关法律有叠床架屋之嫌,若再将资源挹注相对掌握台湾财富的55岁以上世代,更将造成世代不正义,让不婚不生的「崩世代」日后变成悲壮世代。
东海大学社会系副教授许甘霖指出,壮世代年龄范围认定不明,且草案以55岁以上作为对象过于弹性,涵盖太多异质性族群;再者,55岁以上算掌握台湾财富的一代,跟青壮一辈所谓的「崩世代」有很大落差,而崩世代不婚不生才是造成少子化的主要社会因素,这些人再过10年恐怕变成悲壮世代,应该把公共资源挹注在崩世代才比较切实。
淡江经济学系教授蔡明芳也质疑,壮世代是否等同于财务弱势族群?资源投入要有效益,才能把饼做大,而不是独厚某些做饼的人,叠床架屋,不该让某一个世代资源变壮,而是要让整个世代都能永续经营,不该额外定义出一个世代就要拿资源,将扭曲资源配置,创造更多台湾崩世代,让高龄社会问题更严重。
政大社工系教授吕宝静则指出,壮促法将一群人拉在一起,反而看不到长者的主体性、边缘化老人,政府现行已经有高龄社会对策白皮书、老人福利法、长照法、中高龄就业促进法等,应致力整合、落实这些法律,而不是不切实际另立新法。
老人福利推动联盟秘书长张淑卿认为,人权不分年龄、疾病,不管几岁都能活跃地进行社会参与、生产,所以高龄者需要的是平等对待发展机会,因此高龄者是社会议题,非救济议题,而且高龄政策不等于长照政策,但现在政府认为长照就等于解决高龄问题,这是错误思维。老盟主张应从提倡高龄权益平等来立法,但非另起新法,而是全面修正老人福利法。
国家公益发展协进会副理事长赖香伶说,年龄歧视让很多中高龄、高龄者的工作机会腰斩,我国55岁以上劳参率无法在东亚立足显而易见,但现行法规在年龄歧视预防性、监测性、督导性,但效果仍不足,因此具整合性、前瞻性立法有其必要,才能消除职场隐性的年龄歧视。
卫福部次长吕建德直言,壮促法在内容实质、法制面、施政作为、组织面尚都有疑虑,壮世代名词是不明确的法律概念,学术定义、政策施行也不明确,更不符合世代正义,且高龄者多元,政府应优先照顾弱势高龄者,因此对草案持保留意见。劳动部次长许传盛则坦言,目前高龄者就业成效还不好,将加强精进中高龄与高龄者续留、重返职场,目标从明年至117年可协助3万7500名高龄者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