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维安人员运漏税私烟818万 法官斥重创国家形象、国际声誉
国安私烟案判决出炉,法官斥责吴宗宪等8人时任国安特勤人员,职司总统维安之重要任务,竟公器私用,载运之烟品漏税金额高达818万多元,侵害国家税收、破坏社会大众之信赖,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及国际声誉。
其中判刑最重的被告吴宗宪、张恒嘉部分,法官指出,吴宗宪是本次专机出访承办人,其向华航公司购买9441条烟品,并以自己之信用卡刷卡付费以获取获取P币近17万元;张恒嘉则向特勤中心调借公务货车,联系烟品机边取货事宜。
另6人部分,分别为永和警卫室驾驶班上士,由刘尊彰负责统计驾驶班烟品订单,其参与程度较其余5人为深,法官考量6人购烟数量,刘尊彰900条最多,叶信宏142条次之,李君伟110条,被告潘秉忠70条,被告黄柏维42条,张家维则仅购烟13条,各量处刑度。
此外,法官审酌6人未与华航公司的人联系,且黄柏维、李君伟因属访团成员需专机戒护而于该日在场,而刘尊彰、潘秉忠、张家维、叶信宏则排班轮值始于此日到场,参与程度均不及被告吴宗宪、张恒嘉,依因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