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府美女官员林家如罚4.5万 私烟案居冠

私烟案未了! 府「咨议」购37条 蓝轰总统府说谎

国安局私烟案台北地检署正进行第二波侦查,爆出总统府发言人室咨议林家如在机上订购37条烟品,自行携带入关未被发现,北检26日发出新闻稿表示,税捐稽征法第41条刑事处罚,限于有积极施用诈术或不正当方法漏税捐始能成罪,也就是必须有积极作为才触法;据悉,根据目前的事证,林家如并不是私烟案被告检方若接续发现有刑事责任事证,仍可将林转列为税捐稽征法被告。而超量购买烟品的总统专机相关人员开罚,今天将寄发处分书,据了解,林家如,她超携36条烟,罚锾居冠,罚4.5万元。

检方表示,吴宗宪等被告是将9797条漏税烟品积极的安排公用车辆进入管制区载运的「施用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行为」,跟单纯未依法申报情况不同,所以,除了起诉吴宗宪等人涉贪污治罪条例,也起诉了违反税捐稽征法。

至于其他在专机上出售212条免税烟品部分清查结果显示是在机上购买烟品,但未利用公用车辆运输者有胡姓男子等13人,目前掌握事证显示,单纯购买免税烟而没有利用公用车辆运输并积极的施用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并没有刑事责任。

北检强调,依最高法院目前的判决,所谓不正当方法须具有与积极的诈术同一的型态,若仅有漏报消极行为,没有其他类似诈术的不正当方法,以积极行为逃漏税捐,只能科以行政罚的罚锾。

据了解,总统府咨议林家如由于依目前事证,还没有涉及违反税捐稽征法「积极的不正当行为与诈术」,如果未来续行侦查中发现违法事证,仍可将林转列为税捐稽征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