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象牙印材伪装花生糖 难逃海关法眼

桃园国际机场查获旅客象牙印材伪装成花生糖企图闯关。(高兴宇摄)

桃园国际机场查获旅客将象牙印材伪装成花生糖企图闯关。(高兴宇摄)

桃园国际机场查获旅客将象牙印材伪装成花生糖企图闯关。(高兴宇摄)

桃园国际机场台北稽查组,查获旅客将象牙印材伪装成花生糖企图闯关,海关规定全数象牙印材扣押外,并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函送司法机关侦办。

42岁的钟姓女子,13日傍晚搭乘国泰航空公司CX472班机香港来台时,其托运行李中有两盒沾满花生粉的花生糖,因为经海关X光扫瞄时发现有异状,于是挂牌在其经过海关室时加以拦下开箱检查

经海关开箱仔细搜查,果然发现两盒沾满花生粉的花生糖,全部都是象牙制的印材所伪装,清点后共有120个,净重5611公克。

海关说,货物经鉴定结果,属亚洲象非洲象之象牙,系属1级野生动物保育类产制品,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24条第1项规定:「野生动物之活体及保育类野生动物之产制品,非经中央主管机关之同意,不得输入或输出。」

又该产制品为濒临绝种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规范,除输出入需中央主管机关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核准外,尚需输出国政府证明经济部国贸局输入许可证,始准予输出入。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第40条规定,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