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补贴申请核定户数超出971户 桃市府全额满足

桃园租屋补贴申请核定户数虽超出971户,为了落实照顾弱势市府宣布租屋补贴全额满足。(图/住宅发展处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桃园政府受理弱势户租屋补贴申请,今(107)年度配合中央核定8000户额度、编列1亿1520万元的预算,让符合中央补贴标准家庭全部都可获得政府每月最高房租补贴4000元。因今年提出租金补贴申请、符合资格者有8971户,超出核定户数971户,为了落实照顾弱势,市府宣布租屋补贴全额满足,免排序也免抽签。

住宅发展处处长曾荣英指出,市府租屋补贴全额满足,系106年度申请租金补贴户数达到11年来高峰,显示市府更责无旁贷要照顾更多的弱势市民及协助无力购屋家庭租到适宜的房屋,再者桃园市第一波社会住宅皆在兴建当中,因此市府已向中央提出107年度核定户数提高至1万户的需求,盼中央可与桃园市共同落实居住正义

而107年1月起开始按月核拨租金补贴,第1期补贴款预计于本月底前入帐,申请时检附的租约若已约满,需尽快补上新的租约,才能顺利核拨补贴款。住宅发展处并提醒合格民众,受补贴期间若将户籍及租屋地迁出桃园市,民众应于迁移后的2个月内,向迁移后户籍的县市主管机关办理租金补贴迁移申请。

经迁移后户籍所在地之县市主管机关审查后,符合资格仍需审酌经费可否支应,由迁移后户籍所在地之县市政府,依该县市租金补贴金额为准,接续核拨租金补贴,补贴至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