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书审批绑免税 民主大倒退

授权在台湾出版的陆书,竟要向文化部送审才能取得书号和登记图书免税。图为台北市书店中的简体书籍。 (本报资料照片

授权在台湾出版的陆书,竟要向文化部「送审」才能取得ISBN书号和登记图书免税,消息一出,出版业者哗然。文化部究竟是要审内容,还是只要列册留记录,目前都没说清楚。业者抨击,此举不只伤害出版自由,也质疑「免税绑审批」,本末倒置,想靠免税拯救出版,为何不是整个产业免税?

还原事件现场宝瓶文化总编辑朱亚君表示,文化部日前召开会议,原是为了讨论明年图书免税相关事务,现场却突然提到陆书需申请许可才能授权在台出版,甚至只用一张投影片快速带过,消息传出,令人相当错愕。

内容审查 伤害出版自由

朱亚君表示,「我们好不容易废除《出版法》,换来出版自由。如果政府今天要倒行逆施,走回头路进行内容审查,是不是也至少该好好出面大家讲清楚?至少说清楚审查标准?」

雅言出版社发行人颜择雅表示,此举形同政府对出版品进行政治性言论审查,如果台湾读者对陆书了解不够,反而对官媒宣传没有判别力,「把书下架是无法提升民智的,阅读与讨论才可以。这才是图书馆该做的工作。」

陆委会 尊重文化部权责

联经出版社发行人林载爵认为,作为陆书申请许可的法源依据已严重过时,《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影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销售制作播映展览观摩许可办法》第四条第一项是「宣扬共产主义或从事统战者」,「从事统战不被允许可以理解,但讨论共产主义的形成、历史变迁也不行吗?为何我们可以出谈纳粹的书,却不能出谈共产主义的书?可见这个法条已经严重过时了。」

《出版法》1999年废止后,相关办法已是备而不用,为何现在重启使用?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回应,该项办法已运作将近30年,是「旧规定」,对于大陆出版品来台管理机制作业流程,陆委会尊重主管机关文化部,并称政府本于权责,必须依法行政,若有相关人士有不同的看法,应该透过立法院推动修法程序

学者文学作品也审批

有些人则担忧,以后连文学作品也必须透过审批才能出版,相当荒谬,淡江大学中文系副教授杨宗翰列出一长串名单金宇澄洪子诚徐则臣毕飞宇梁鸿阿乙、阿来、章诒和、阎连科双雪涛。他说,「想像一下这些可能的待审名单,怎么审?谁来审?审多久?如何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