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制毒「测试炉火一开烧光光」 2男互推1630万赔偿金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朱姓男子2018年6月间江姓妇人承租一间铁皮厂房,再转手给蔡姓男子使用,没想到却在制造安非他命时不小心烧光厂房,反而遭房东提告求偿。嘉义地院法官日前裁定,朱、蔡两人应给付江女及另外两名建物共有人,总计1630万5609元,全案仍可上诉。

蔡男制毒烧掉厂房。(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非本案事发地点

江女在判决书中主张,2018年6月29日朱男向她承租这间位于嘉义县的铁皮厂房,租赁期限从同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共计3年,没想到对方承租后不久,就在未经她同意之下,擅自将厂房转交给蔡男使用,「2018年8月25日晚间蔡男测试炉火想制造安非他命,结果引燃旁边的甲苯,导致整间厂房被烧毁」,她不满好好一间厂房就这样被烧毁,这才和另外两名建物共有人一起提告求偿。

对此,蔡男承认的确是一时不小心烧了房子,但是后来有请朋友帮忙估价损失金额也才200万元左右,为了表示歉意,他曾透过林姓友人转交一笔80万元的赔偿金,其余的赔偿金额则让朱男和房东去谈,「他(朱男)在刑案笔录中也有承认拿到这笔钱。」

不过,朱男经过合法通知并未出庭,也没有提出任何书面声明,而受害的江女也没有收到任何赔偿款项。嘉义地院法官认为,蔡男制毒意外烧掉厂房,刑事部分已被判刑有期徒刑7月确定,江女依法请求赔偿并无不妥,最终判蔡、朱两人应赔偿1630万5609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