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亿不算公共利益?政院:年终慰问金成惯例,应维持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退休公务员继续领年终慰问金,到底合不合理?17日梁文杰质问台北市长郝龙斌,引发社会关注。行政人事行政总处表示,由于给付行政受法律规范密度较为宽松,「不一定须有法律或法律授权的法规命令作为发给依据」,且年终慰问金已成行政惯例,应予维持。

劳工薪资涨不动,每年多付的200亿却也砍不掉?(图/记者黄郁棋摄)

已经退休的公务员,继续拿年终奖金到底合不合理?台北市议员梁文杰17日质询市长郝龙斌时表示,台北市每年光支付给退休公务员的「年终慰问金」就高达15亿元,若将三节慰问金也算进去,每年要多浪费公帑16亿4千万元,高达退休抚恤总支出的百分之八,平均每人每年可多领53824元。然而这些奖金的发放,根本没有法源依据。

梁文杰解释,这一切仅根据行政院于60年所颁布的「退休人员照护事项」,条文提及「各机关于每年春节、端午及中秋三节,尽可能派员函电慰问退休人员,并酌赠礼品礼券。」现在却变成「固定发放慰问金」,有浪费公帑之嫌。

▲梁文杰质疑年终慰问金的合法性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7日在网站上反驳道,该案是行政院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条规定办理,于法有据;且搬出司法院释字第443号解释理由书、第614号解释佐证,表是这类给付行政不一定要有法律授权的法规命令作为依据。加上退休公务员的年终慰问金已经成了「行政惯例」,应予维持。

▲政院:已成行政惯例,应予维持。(图/行政院)

然而有眼尖民众发现,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说话说一半;释字443号理由书虽然的确有说到「给付行政较为宽松」,但下一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却省略不提:「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项者,应有法律或法律授权之命令为依据之必要,乃属当然。」

退休人员慰问金每年要消耗的公帑,高达退休抚恤总支出的8%,每年更消耗国库200多亿元;除非200多亿元「不算公共利益」,否则为何这项给付措施不需要法律或法规命令作为依据?

由于劳工薪资迟迟不见起色,民众荷包一天比一天轻;现在行政院却选择性的替「退休人员慰问金」背书,难免给予民众不良观感。而「慰问金」的本质就是可发可不发,除非200多亿元不算公共利益,否则实在难令纳税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