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托嬰中心猝死案 監院糾正台中市府社會局
台中托婴中心猝死案,监院纠正台中市政府社会局。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监察委员叶大华今天表示,台中市某私立托婴中心发生收托男婴猝死案,社会局未审慎衡酌儿少权法「身心虐待」意旨,对该托婴中心管理及有高风险照顾行为人员进行全面检视与裁处,监察院纠正台中市政府社会局。
叶大华指出,调查发现,该托婴中心于2018年间发生收托男婴猝死事件,台中市家防中心调查报告纪录本案男童及其他收托幼童,有遭受托育人员不当照顾,但社会局仅以违反儿少权法第83条第11款「有其他情事,足以影响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规定,令限期改善处分,经过家长不断陈情,社会局才在2019年重新审视监视器画面,并裁罚6万元。
叶大华说,两次行政处分时隔仅一年,且台中市政府社会局检视相同监视录影画面,认定结果不同,却辩称2次查处为不同对象不同事件之调查。社会局未能落实儿童生存发展权及最佳利益原则,审慎衡酌儿少权法「身心虐待」意旨,对于托婴中心管理及有高风险照顾行为人员全面进行检视,调查及裁处沦为草率轻忽,确有怠失。
叶大华表示,近年来监察院针对托婴中心发生不当对待幼儿事件,提出多份调查报告及纠正案,其中台中市政府近5年来,每年皆有发生托婴中心不当对待案件,甚至有同一机构重复连续发生。卫福部应依法督促并协助地方政府,落实督考托育人员在职训练,加强托育人员在职训练时数之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