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类事业单位劳工强制接种 劳动部:要资遣先经这些步骤

指挥中心近日宣布针对教育部、经济部、劳动部及卫生福利部的部分业管场所,所有工作和从业人员皆应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两剂且满14天。(报系资料照)

指挥中心近日宣布针对教育部、经济部、劳动部及卫生福利部的部分业管场所,所有工作和从业人员皆应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两剂且满14天,有未接种疫苗的劳工询问,如果自己在这些行业工作,是否会面临被资遣?对此,劳动部官员表示,雇主应先行了解劳工未能接种疫苗原因,在事业单位调动、或改用如远距上等等其他方式提供劳务,若皆未能满足其需求,才能以劳基法第11条第5款的「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预告资遣。

指挥中心要求教育部管理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社区大学、短期补习班、乐龄学习中心、竞技及休闲运动场馆业、游泳池、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表演艺术类团队练习;经济部管理的录影节目带播映场所、电子游戏场、资讯休闲营业场所、视听歌唱场所、桌游及麻将休闲馆、歌厅、舞厅等八大场所、大型餐宴、婚宴场所、美容美体业、会议及展览场馆;劳动部管理的职业训练场所,以及卫福部管理的托婴中心、多元预防社区式活动、社区型卫生福利机构、失智社区服务据点、亲子馆以及民俗调理业等应接种疫苗。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黄琦雅表示,当24类事业单位发现劳工未能接种疫苗时,应先了解其未能接种原因,后续可以采调动如外勤人员改行政人员、改用远距上班等模式提供劳务,也可以提供如留职停薪等方式,善尽所有手段后才能以劳基法未能胜任工作资遣。

黄琦雅提及,如果是这24类雇主,为符合国家规定,在招募劳工时,可以请劳工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训练发展组组长沈文丽表示,目前全台包括自办、委办、立案职训机构约有1000余家,呼吁在这些单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尽速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