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停业资遣全部员工不受大解法60天限制?劳动部:要视个案事实认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近期宣布全国升为三级警戒,并要求包括八大行业、健身中心等行业停业。(本报系资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近期宣布全国升为三级警戒,并要求包括八大行业、健身中心等行业停业,导致许多业者直呼称不下去,近日就要停业资遣全数员工,但依「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规定,当解雇人数达到一定门槛时,应在60天前报解雇计划书,而此次是否属天灾事变突发事件,而不受60天限制?劳动部表示,要视个案事实认定。

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指出,事业单位大量解雇劳工时,应在60天前,将解雇计划书通知主管机关及相关单位或人员,并公告揭示。但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不受六十日之限制。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长王厚伟呼吁,是否可以适用此条款要视个案事实认定,部分企业可能仍能经营,或是可以用如减班休息等模式,他举例,去年传出因疫情要大量解雇员工的文华东方也已恢复营运,希望企业能与员工一起共渡难关,不要轻言资遣员工,也相信员工可以共体时艰

王厚伟提及,去年也曾函复地方政府询问疫情是否属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当时指出,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的天灾、事变指的是如工厂发生火灾地震台风等要重建,但仍要视个案事实认定。

依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指出,如事业单位违事业单位违反规定,未于期限前将解雇计划书通知主管机关及相关单位或人员,并公告揭示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令其通知或公告揭示;届期未通知或公告揭示者,按日连续处罚至通知或公告揭示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