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0亿助台商融资 陆委会建议对岸「拨款台资银行执行」

对岸再祭银弹台商融资。(图/CFP)

记者曾俊豪台北报导

大陆国台办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未来四年以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约台币2718亿)的总量提供台商融资。对此,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指出,这不是陆方第一次办理,仍有相关贷款条件限制,认为无法解决台商在中国大陆长期以来遭遇到的融资困难问题,应该拨款给台资银行执行,不要口惠而实不至。

陆委会16日下午举行例行记者会,邱垂正在回答《ETtoday新闻云》提问时做出上述回复。他表示,受到近期美中贸易加剧、中国大陆经济成长趋缓、执行共同申报准则CRS,加强查税等影响外商及台商纷纷规划撤离中国大陆,对岸宣布对台商600亿元人民币融资,做为吸引台商续留大陆,提振其经济成长。

邱垂正指出,类似融资放款「不是第一次办理」,仍有相关贷款条件限制,无法解决台商在中国大陆长期以来遭遇到的融资困难问题。2016年,时任国台办主任张志军曾公开表示,研议让台商开放设立台商银行,但迄今仍无具体成果

他强调,台商代表不只一次在台企联大会提出类似问题,显示台商贷款困难仍然没有改变,虽然国台办曾跟农民银行国开行等签署融资意向,「但不少台商反应,仍然是看得到吃不到。」

邱垂正表示,欢迎陆方提供台商融资贷款,建议若是有这些额度应该拨款给台资银行,由台资银行做征信、调研与提拨,并呼吁全面落实执行,不要口惠而实不至。

为支持台资企业在大陆发展,国台办14日公布《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促进两岸经济合作 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宣布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未来四年提供约2718亿元在两岸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台资企业投资兴业转型升级,和两岸青年创新合作等领域,加强综合金融服务,给予融资支持。

据了解,过去国台办与国开行也曾在2005、2012、2016年三次签署合作协议,三期总共承诺意向合作融资总量共人民币1600亿元。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图/记者曾俊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