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家旅馆「住宿券」违规!烟波、承亿文旅上榜 消保处抽查名单出炉

消保处查全台观光旅馆记者会。(图/记者许展溢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消保处去年6月至11月查核全国连江县除外)100家观光旅馆(34家)、旅馆(66家),共8项目,不合格计37家,其中,最严重的为履约保证没落实15家,有「使用期限」或「不当限制」9家,申诉专线记载不完全28家,截至目前已有34家改正。

消保处咨议陈世元表示,国人爱买住宿券,尤其旅展都可见大排长龙,但是否符合规定?其实「未提供履约保证」、「定有使用期限」及「记载内容不完整」案件时有所闻,因此查核100家,由交通部观光局及各县市政府办理初审,消保处办理复审,并到现场实际了解,交叉比对业者陈报住宿券内容正确性,再选出景点众多、游客聚集最多的10县市,各挑1家业者,共查核10家业者。

▲消保处表示,此次查核最严重的是业者未落实履约保证。(图/消保处提供)

陈世元提到,此次37家不合格,最严重的是消保法都规定的「预付交易」必须提供履约保证,这是大到预售屋,小到补习班都要有的机制,发现有住宿券未落实,若消费者不注意,万一业者经营不善等状况,恐怕买的就变废纸,因此特别重视履保,除看审查书面是否有记载外,也要业者提供证明文件,比如跟信托业者签订的契约书等。

陈世元指出,履约保证未落实15家,有业者住宿券完全未记载「履约保证」规定、「履约保证」期间不足一年,跟无法提出证明文件或未提供「履约保证」。其中,有业者券面上信托期间108年至109年,后端查发现106年就终止,完全没履约保证状态,券面跟实际上面写的不一样,甚至有业者「自创履约保证方式」。

▲▼消保处查到该业者信托早在106年已终止。(图/消保处提供)

消保处强调,「礼券等同于现金」,礼券「不能订定使用期限」,少数有订定使用期限之外,还有住宿券不能单独使用,甚至要购买其他商品券才能住宿。另外,消保处指出,申诉专线记载不完全的有28家,完全未记载申诉专线,仅记载政府机关电话,未记载业者申诉专线。

消保处强调,37家不合格,只剩3家未改正。观光局表示,包括云林县观月商务休闲旅馆、花莲县承亿文旅-花莲山知道,跟烟波大饭店花莲馆,县市政府都要求限期改善。消保处简秘陈星宏说,若没改正可处3万以上至50万以下行政罚锾,罚到改正为止。

▲▼消保处强调,「礼券等同于现金」,礼券「不能订定使用期限」。(图/消保处提供)

至于消费者看到今天查核情况是否可退费?陈星宏表示,查核是行政上法规违反,跟民事上是两种层面民众不能以今天查核的缺失主张说不要住,但不管什么原因还是要退,现行规定仍可申请,只是业者会按照礼券上面额收最多3%手续费。另外,消保处指出,今年1月起各种「礼券」必须遵照「共同版定型化契约」,业者更必须在券面上注明资讯,让大家知道能连结到金融机构,查询该券履约保证状况。

▲▼消保处查核「住宿券」。(图/消保处提供)※点图可放大

▲▼消保处查核「住宿券」。(图/消保处提供)※点图可放大

▲▼消保处查核「住宿券」。(图/消保处提供)※点图可放大

▲▼消保处查核「住宿券」。(图/消保处提供)※点图可放大

▲▼消保处查核「住宿券」。(图/消保处提供)※点图可放大

▲▼消保处查核「住宿券」。(图/消保处提供)※点图可放大

▲▼消保处查核「住宿券」。(图/消保处提供)※点图可放大

▲▼消保处查核「住宿券」。(图/消保处提供)※点图可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