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死囚再聲請執行死刑違憲 逾期不受理

死刑存废争议,宪法法庭四月廿三日将开庭辩论是否违宪,卅七名死刑犯声请追加一并审查执行死刑、强制辩护等相关规定,除大法官蔡彩贞、尤伯祥、蔡烱炖回避外,其余十二名大法官一致认为已逾六个月声请期限,裁定不受理。

王信福等卅七名死囚声请主张,刑事诉讼法第三八八条、第三八九条、第四六○条至第四六五条第一项、监狱行刑法第一四五条至第一四七条、执行死刑规则、审核死刑案件执行实施要点、最高检察署审核死刑案件核对表、法务部审核死刑案件核对表、刑法第十九条、第六十三条及法院组织法第一○五条第一项规定,与宪法法庭已受理将辩论的死刑案有重要关联性,声请追加为审查标的。

宪法法庭认为,依宪法诉讼法规定,人民确定终局裁判二○二二年一月四日已送达者,应于宪诉法修正施行日起六个月内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调查卅七名死刑犯今年二月廿七日才提出书状追加审查,已超过六个月时效而裁定不受理。

宪法法庭补充,死刑犯萧新财等九人声请刑事诉讼法第三八八条规定违宪部分、声请人沈岐武等三人声请刑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宪部分,已被公告受理,不属于不受理裁定效力范围。

卅七名死囚主张刑法将死刑定为主刑之一,侵害人性尊严、生命权,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以年纪最大的王信福为主案,再并卅六案审理,四月廿三日行言词辩论,死刑存废将在三个月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