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少女开性爱趴「转大人」拚战2男 年纪最小只有11岁
▲少女与网友在旅馆开5人性爱趴,被警方登门查获。(示意图/pixabay)
新北市一名少年,在网路交友软体认识一名13岁少女后,双方大胆约出,在新北市板桥区的一家旅馆召开「性爱趴」,少年找来另外2名男网友,少女则揪了2名姊妹淘,警方前往临检时在桌上发现香烟,怀疑双方有对价关系;新北地检署侦结,确认香烟并非提供给少女作为嘿咻的对价,而少年并无参与性爱趴,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猥亵罪嫌将2男起诉。
起诉内容指出,今年8月8日父亲节当天,警方接获旅馆人员通报,有3男带着3名少女开房间,由于少女年纪明显有国小生在内,彼此看起来也非家人关系,警方随即前往临检;但房内开趴的六人起初不愿开门,拖延了数十分钟,直到警方打算破门时,房门才开启。
警方入内时,先看到赖姓(21岁)、陈姓(21岁)2名男子和林姓少年(17岁)坐在床上,但厕所门反锁,3名少女不见踪影,拖延10多分钟后厕所门这才打开,少女就躲藏在内,警方在房内搜出用过的保险套,并在少女的包包内各找到1包香烟,将他们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送办
侦讯时,赖男表示是林姓少年在网路交友软体先认识13岁国中少女,双方又再相约;林少约同赖男、陈男,少女找了另2名国小生,年纪最小只有11岁,双方先出来见过一次面,父亲节当日才相约到旅馆开「性爱趴」。
检调查出,赖男不顾对方是未成年少女,先拿香烟给少女「助兴」后,赖男又开电视转到成人频道,并要3名少女帮他口交,并与少女玩3P;另名陈男则供称只找其中一名少女替自己口交,林少则全程在一旁观看,并未伸出狼爪。
而少女们也供称,是自愿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并没有收受礼物等对价关系,并表示香烟只是助兴而已,是因为「好玩才会答应」;检方认定,香烟是男方无偿提供,无其他事证足以证明香烟为嘿咻的代价,双方无对价关系,依与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将赖、陈2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