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棒球教练跟12岁小罗莉嘿咻91次!女童母返家目击两人床战

记者陈雕文/新北报导

忘年「性」交!新北市一名棒球教练于2014年,跟当时就读国小六年级的12岁女学生谈起一段畸恋,在球场民宿住家等处性交达91次!直到2017年才被女童母亲发现,愤而提告。新北地院考量该教练无前科且与女童达成和解,本月9日依与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判黄男徒刑3年,缓刑5年,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42岁黄姓男子于2014年9月在某国小担任棒球活动的外聘教练,因而结识女童小芳化名),黄男经常在小芳的父母前夸赞,「她(小芳)很有天份两人互动亲密,甚至开始暗地交往。

自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黄男带小芳到汽车旅馆、垦丁民宿、台中棒球场、黄男及女童的住家等处嘿咻,次数高达91次,平均每9天就会做一次,最后在去年3月某日,黄趁小芳父母不在,跑到其家中,两人在卧室床上激情嘿咻,翻云覆雨却忘记顾时间,小芳的母亲返家时撞见还在「进行式」的两人,当场傻眼

师生俩惊恐盖上棉被,急忙穿衣服,小芳母亲回过神后怒吼,「你(黄男)到底在搞甚么!」事后一状告法院

法官谴责教练,居然跟未成年少女发生91次性行为!但考量其并未使用暴力手段逼迫,加上他无前科,并赔偿45万元与女童达成和解,也获得家长原谅,因此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有期徒刑2年、对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刑1年,均缓刑5年,另得服200小时义务劳务及接受4小时法治教育课程

▼新北地院。(图/记者陈雕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