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3钮扣型电池标示不合格 三菱、SONY等榜上有名

记者魏妤庭台北报导

行政院消保处今(7)日公布市售钮扣电池调查结果发现28件产品中,标示有26件标示不符规定,包含三菱、SONY、TOSHIBA等知名厂牌都榜上有名,合格率将近9成3。消保处表示,目前已下令要求改正,若仍未改正最高可罚20万元。

▲消保处今日公布市售钮扣型电池调查,结果28件产品有26件标示不符规定,不合格率达9成3。(示意图东森新闻提供)

消保处此次市售钮扣型电池调查,针对电器商品标示基准、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警语、外部短路试验测试结果等项目,查核共28件产品,包含劲量、三菱、Panasonic、Maxell、SONY、TOSHIBA等多家厂商,除了劲量的2件样品全部合格外,其他26件均有不符规定处。

业者资讯、使用安全事项、警语等都被遮盖而违规。(图/消保处提供)

其中又以Maxwell 1.5V LR44违规情况最严重,不仅未标出品名型号电压生产国别,也无标示警语。另外,SONY、三菱、TOSHIBA等则是无中文标示或未标出进口商地址等情况。

消保处表示,针对此次电器商品标示基准不合格的部分,已要求业者回收改正,目前已有19件改正、6件追踪中,若逾期仍未改正,就可依商品标示法处2万元到20万元罚锾,还可连续处罚。另外,警语部分则是要求业者改正并立刻下架,若仍未改正,则可依消保法处第58条处以6万元到15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