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抽查市售烤肉商品 3成标示不合格

桃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及消保官,抽查市售烤肉商品,有3成标示不合格。(图/桃园市政府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中秋节将至,为让消费者安心选购烤肉用品,桃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及消保官,9月份针对「烤肉用品」进行抽查,派员辖内卖场五金量贩店等27家商店,抽查烤肉用品商品共计206件,发现30.58%标示不全。

经发局呼吁民众购买「烤肉用品」前,应仔细看清楚标示内容,拒绝购买来路不明、标示不全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权益,抽查结果统计如下:

(一) 不符合商品标示规定的商品共有63件,不合格率30.58%。不合格商品中以烤肉网最多(26件),烤肉夹次之(16件)。(二) 不合规定商品中,主要未标示项目为「保存方法」,其次为「制造(进口)商资讯」。不符商品标示者,39件未标示「保存方法」,37件未标示制造(进口)商资讯。(三) 不合规定商品中,中国大陆制计有25件、台湾制23件、印尼制2件、越南制2件,未标示产地来源计有11件。

针对商品标示不合格商品,经发局依商品标示法要求制造商限期改正,倘经复查再未改正者,则依法罚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并要求贩卖商「强制下架」。该局并提醒业者切勿以身试法,贩卖来路不明或标示不实之商品,以保障民众消费安全,民众若发现标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经济发展局检举专线03-331336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