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圣诞节商品抽查 三成标示不全
为让消费者安心选购圣诞节商品,桃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针对市面上的圣诞节礼品及一般商品进行抽查,发现仍有约30%的商品标示不全,经发局提醒民众,产品如未标示厂商名称、地址及电话,一旦发生争议将求偿无门。经济发展局郭裕信局长呼吁民众购买前,应仔细看清楚标示内容,拒绝购买来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权益。
经济发展局于12月份执行「圣诞节商品」之商品标示稽查,派员至辖内连锁书店、量贩店及一般商号抽查圣诞节商品,抽查商品包括各式圣诞节造型装饰用品、摆饰、卡片、礼物袋及各式礼品等共计205件,其中不合格有62件,主要缺失为「制造商(进口商)资讯」标示不全、没有标示「主要材质或成分」以及未标示「商品原产地」等。
针对商品标示不合格商品,经发局将依「商品标示法」要求制造商限期改正,经复查再未改正者,则依法裁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要求贩卖商「强制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