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要求台湾三星延长Note 7回收期限 三星:个案处理

记者洪圣壹台北报导

三星电子已经宣布 Galaxy Note 7 手机起火的原因在于手机电池设计瑕疵台湾三星也回应,跟全球回收数据同样都达到 96%,由于已经届满回收数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即与行政消费者保护处持续密切合作,积极督导要求台湾三星提出相关善后处理计划,希望至少将期限延到4月底。

NCC指出,鉴于南韩三星公司已于1月23日正式声明最终确认Note 7手机自燃肇因于该手机之电池设计瑕疵,并正式对外界道歉及表示负起全权责任

NCC除再次要求台湾三星公司务必负起责任,持续加强落实「105年12月31日回收期限届满后,会以个案处理Note 7持有者退款或换货事宜」之承诺外,并进一步要求该公司速于其官网Note 7专区公告以下讯息

(一) 至少延长受理民众退换货至106年4月底,并载明受理民众退款或换机条件与105年12月31日前之退换货条件一致。

(二) 揭示若民众无法接受退换货条件之行政救济管道(本会及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

(三) 协助有手机资料移转处理需求之消费者操作,并载明消费者应配合提供之物品证件

NCC表示,台湾三星公司虽已于105年11月间公告截止退换货期限为105年12月31日,并于106年1月3日祭出以软体更新(OTA)方式强制手机无法充电之措施,相关作法虽已符合消费者保护法第10条第1项之企业经营者所为必要之处理」规定,惟对于相关机关单位针对旨揭手机之消费争议协调事项,NCC仍请该公司本积极态度对外沟通处理。

NCC 希望针对未及于105年12月31日前请求退、换货之消费者,促请该公司持续履行「回收期限届满后,会以个案处理Note 7持有者退款或换货事宜」之承诺,并本于企业社会责任,尽可能予以从宽认定个案处理。

此外,NCC强调,为避免手机燃烧等类似情形发生,NCC业于105年9月13日函请经济部标准检验局适时检讨CNS 14336-1之电池检测项目,并经该局回复相关标准皆与国际接轨,暂无增修订之必要。惟NCC将要求台湾三星尽速提供南韩总公司(1/23)日已指出之多层安全措施及8项电池安全检测相关详细资料,以做为请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等相关机关研议是否修正相关规范之参考,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公共安全,NCC会持续督导台湾三星直至全案妥善终结为止。

对此,台湾三星电子行动资讯事业部副总李元荣已经在台湾记者会上承诺会个案处理尚未回收案件,同时也会针对所有 Note 7 用户提供新一代旗舰机购机优惠。台湾三星电子表示,一月份约200多件进线客户已协助处理退款作业流程中,并会协助所有Note 7用户完成退换货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