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回收标准!NCC与消保处督促三星尽快回收Note 7

科技中心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稍早针对 Galaxy Note 7 在台回收、退货、换购案,做了进一步的说明与澄清,指出目前已经跟厂商沟通,要求放宽认定标准,相关方案如下:

一、 有关购买凭证要求部分,基于方便消费者,经NCC与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共同督促下,该公司已于10月13日即放宽认定,详细情形可上台湾三星网站查询。

二、 有关回收方式部分,考量依消费者保护法第33条至第37条规定,由政府机关命令企业经营者回收产品,必须经过事实调查,对消费者权益之保护恐缓不济急;考量消费者曝险时间应予最小化,在NCC及行政院消保处督促下,台湾三星依消费者保护法第10条规定主动提出回收计划,以快速解决Note 7问题;另目前国际上已采回收之国家也是在相关机关督促下要求三星公司主动提出回收计划。

NCC除要求台湾三星积极作为外,并函请电信业者通知Note 7用户立即停止使用该款手机新旧版皆然),并受理该用户退货或换购手机等消费权益维护事宜

NCC 再次声明,已经要求偿伤竭力透过各种可能管道通知到每一位Note 7用户,同时成立网页专区,并组建专业人力持续处理至全案妥善终结为止,同时希望厂商加强媒体宣导。并请三星与电信业者定期向NCC回报手机总销售数量、登记回收数量、实际回收数量及尚未回收数量等。此外,NCC 与三星研议可否以软体更新(OTA)弹跳出提示并调降充电容量,以维护未关机者之安全。

NCC强调,会持续督导台湾三星直至全案妥善终结为止,提醒消费者为维护自身安全,应尽速关机并办理退货或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