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抽查春节、元宵节应节商品 有95件不合格

桃园抽查应节商品有95件不合格。(图/经发局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为让消费者安心购,桃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针对目前市面上的春节及元宵节应节商品进行抽查,共查获95件不合格商品:其中13件是红包袋、29件是春联、50件春节饰品(包括挂饰、摆饰、幸运物、招财扑满等)以及3件糖果盒;主要缺失为「制造商资讯」和「主要成分材料」标示不全;未标示「制造日期」及「商品产地」等资讯。

经发局22日提醒民众产品如未标示厂商名称地址电话等资讯,一旦发生争议将求偿无门,呼吁民众购买前,应仔细看清楚标示内容,拒绝购买来路不明、标示不全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权益

针对商品标示不合格商品,经发局商业发展科科长廖振宏表示,将依「商品标示法」要求制造商限期改正,经复查再未改正者,则依法罚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并要求贩卖商「强制下架」。提醒业者切勿以身试法,贩卖来路不明或标示不实之商品,以保障民众消费安全,民众若发现标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经济发展局举报(检举专线03-3313360),倘有消费争议事件可拨打1950提起申诉或咨询相关问题,进以发挥共同监督功能,以防止来路不明劣质商品危害国人的健康,保障民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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