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卫生局抽检肉品 2鸡肉产品不合格

高雄市卫生局为了把关民众的饮食安全,至1月开始抽验各项肉品,抽验结果26日公布,总计有2样鸡肉产品验出动物用药超标,皆已移请当地卫生局处办。(高市卫生局提供/杨舒婷高雄传真)

高雄市卫生局因应中央畜肉产品开放输入政策,为民众的饮食把关,从1月至11月陆续扩大抽验高雄市各项肉品,总共抽验了1193件肉类产品,其中有2项鸡肉产品被验出动物用药超标,分别为台中市输入台铝分公司所贩卖的去骨鸡腿肉与屏东县输入至鸟松区姜母鸭店的乌骨鸡,已移请台中市、屏东县卫生局处办。

高市卫生局对于高雄市的输入业、肉品加工厂、观光饭店、餐饮店、市场摊贩及超市卖场等场所进行肉品抽验,抽验项目包括乙型受体素类21项、动物用药多重残留48项 、氯霉素类抗生素4项、四环霉素类7项、禽畜产品中残留农药129项等检测,而乙型受体素类(即瘦肉精)均符合规定。

根据卫生局统计,总计抽验了猪肉735件、牛肉139件、羊肉1件、禽类28件、加工品290件,总计1193件。

抽验结果26日公布,共有2件鸡肉产品验出动物用药超标,包括台铝分公司所贩卖的去骨鸡腿肉,药物超标1.5ppm,肉品来源为台中市的生物科技公司;而另1件动物用药超标项目为鸟松区姜母鸭店贩售的乌骨鸡,药物超标0.05ppm,来源为屏县畜牧场。

卫生局表示,2件超标产品皆已移请当地卫生局处办,而市面抽验产品属于终端的监测,同时也提醒畜牧业者使用动物用药时,应确实遵守动物用药相关规定、贩售业者应向供应商索取自主检验报告、保留食材进货收据;并呼吁消费大众在选购肉品时,应以正常色泽无异味为佳,勿买来源不明的产品,注意肉品存放环境,避免高温久放,以确保饮食的安全与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