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蜜莉提告抄袭波奇猫 宅猫妙可靠「蛋蛋嘴、傲娇个性」获无罪

记者黄翊婷新北报导

LINE知名贴图「妙可大王」作者妙可麻被控抄袭,提告者是「爱蜜莉波奇图文插画」的作者爱蜜莉,她认为妙可麻抄袭自己2009年起参考宠物猫创作出来的波奇猫。不过,新北地院法官认为,猫是现实存在的动物,且贴图创作目的是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各款贴图中的猫咪动作、呈现意境本来就常有雷同,但两者毛色、虎斑、嘴鼻颜色部分皆有差异,难以认定有抄袭的行为,因此裁定妙可麻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爱蜜莉创作的波奇猫毛色比较淡。(图/翻摄自LINE STORE官网,下同)

检方主张,妙可麻明知爱蜜莉从2009年起就开始创作「爱蜜莉与波奇图文插画」,却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或授权,自2015年5月间起开始重制「爱蜜莉与波奇图文插画」,塑造出外观造型角色表情姿态整体图文表现相似的「宅猫妙可」图文,并放在网路上供不特定人阅览,还透过通讯软体LINE贩售贴图,上述行为已经涉犯《著作权法》第91条第1项、第2项,以及同法第92条的规定。

而妙可麻接受侦讯坦言,自己的确是从2015年5月间开始创作「宅猫妙可」,但并没有以重制的方式侵害著作财产权,「我是自己独立创作没有抄袭,宅猫妙可的角色、毛色外型都是源自我养的真猫妙可来创作,再进行微调,因为牠常有不屑或冏冏的表情,嘴鼻部位也是照着画,是粉红色倒三角的鼻子和两颗圆圆的蛋蛋嘴」,况且LINE贴图空间有限,要展现最大效果就一定要用大脸,「对创作者来说作品一定是持续改变的,包括HELLO KITTY、蜡笔小新、史努比小丸子等,也不是一开始公诸于世就长现在这样。」

▲妙可麻创作的宅猫妙可腮红颜色较深、较明显。

新北地院法官请来国立台北大学法律系教授等人进行鉴定,认为妙可麻与爱蜜莉创作的猫咪角色脸部线条耳朵角度间距部分有些许雷同,但毛色方面一个是淡柔的橘色,另一个是较深且鲜明的橘色,额头两颊处也有明显虎斑;嘴鼻方面爱蜜莉的多为两颗椭圆形并列朝两侧下垂,妙可麻则是两颗圆形平行并列;腮红部分则是一个仅有小范围浅粉红色腮红,另一个是明显圆形粉红色腮红;个性方面,爱蜜莉的给人柔和、温驯、温暖等印象,妙可麻的则是傲娇、有个性、狡黠、俏皮。

法官认为,猫是现实存在的动物,有常见姿势以及高贵等形象,况且贴图创作的目的是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各款贴图中的猫咪动作、呈现意境本常有雷同,加上受限于对话框的既定范围大小,贴图中猫脸往往占最大比例,应为主要特征,但爱蜜莉与妙可麻创作的猫咪角色在毛色、虎斑、嘴鼻颜色与形状、腮红以及个性设定上皆有差异,给人的整体观念感觉也不相同,难以认定构成抄袭,最后判妙可麻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妙可麻曾在律师陪同下前往法院按铃控告臭跩猫作者抄袭,后来反被爱蜜莉指控抄袭。(图/ETtoday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