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申请落地许可 投审会:恐重演Uber争议
中国大陆OTT业者爱奇艺,向经济部投审会申请设立子公司(落地许可);对此,投审会执秘张铭斌13日表示,爱奇艺以资讯服务业名义提出申请,但实际经营内容,到底是资讯服务,还是影视产业,会有认定上的问题,「和Uber的争议有点类似」。
关于爱奇艺申请落地许可一事,投审会已发文给主管机关文化部、陆委会、NCC等单位,征询意见。文化部长郑丽君13日说,目前电影、电视影音串流服务,属陆资不可在台经营项目。
虽然文化部表达反对立场,但张铭斌强调,须待各相关单位回复意见、汇整后,才能在委员会中进行讨论,「委员会将斟酌各单位意见做处理」。
张铭斌说,爱奇艺以资讯服务业名义提出申请,属正面表列项目,但「到底在台湾设的这块,是做资讯服务,还是涉及影视产业(非正面表列)?和Uber的争议有点类似。」
经济部长李世光则认为,文化部表态反对,「这意见会有很大影响」,不过,投审会采委员制,也要考量其他相关单位意见,「我也不知道最后结果,我不会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