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台商投资「不」保障 比山寨版的还不如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民进党团10日针对第八次江陈会签订的「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中,将「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共识」仅以「附件方式呈现提出强烈质疑。民进党团批评只列在附件完全没有法律或协议的效力,根本无法保护台商中国的安全,比山寨版的还不如;甚至此次投保协议完全就是为了开放中资的后续铺路台湾经济权将逐步丧失。

▼民进党团批评投保协议根本就是为中资铺路。(图/记者陈佳雯摄)

民进党团立委陈亭妃表示,过去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当中的16项协议没有一个可以落实,无法带给台湾经济一条活路,甚至出口越来越少,16项没有执行力跟效力,是玩假的。但现在台商最重视的投保协议,居然是最伤害台商的协议,不仅无法保护台商在中国的人身安全,甚至要逐步开放中资,根本丧权辱国。

陈亭妃指出,投保协议最严重的问题是给与中资完全「国民待遇」与「最惠国待遇」,这下中国最想得到的经济权已经到手;但是台商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却被中国排除在最惠国待遇之外,不只没有最惠国待遇,遇到争端要解决,还必须让中国决定第三方公正单位是谁,中国不是一个法治国家,谁能来保障台商。这样的投保协议,马总统经济部看得下去吗?

民进党立委郑丽君表示,民进党于1992年提出的投保协议是保障台商的,现在的投保协议是保障中资来台,根本就是「投资不保障」,协议给中国国民待遇,后续要逐步开放中资,立法院与社会要求的「人身自由」与「国际仲裁」完全落空

郑丽君接着指出,中国没有司法人权,从钟鼎邦遭中国任意逮捕就可以知道,这次的投保协议不只台商人身安全没保障,台湾的人权标准也被拉低。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曾提出家属探视权商务代表探视权以及律师探视权的「三权决议」,只可惜还是没能成功。

郑丽君说,中国1月修法的刑事诉讼法将「秘密逮捕合法化」,表示未来台商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中国任意居留的钟鼎邦。她表示,未来投保协议送到立法院时,不可能只准予备查,民进党要「逐条审查」,并修改不适合条款。她同时要求政府单位要以法律规范中资来台,这是台湾的国家安全与民主保障机制,而且中资会变更形态,常是以「侨外资型态」进来,一定要一并管理

陈亭妃说,未来投保协议送交立法院审议时,希望蓝绿立委都能为了台湾未来的发展,放下对立,共同审议不合理条文。郑丽君也说,16项协议是黑箱作业才导致没能捍卫国家,民进党不反对两岸交流 ,但需要有能保护两岸的官员,她呼吁江丙坤快下台,赖幸媛也好好考虑去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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