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得为强制执行标的恐使被保险人权益受损 蓝党团吁纳介入权

立院国民党团今召开「制定保单强制执行参考原则 刻不容缓!」记者会。(蔡宗颖摄)

国民党立院党团今召开「制定保单强制执行参考原则 刻不容缓!」记者会,针对最高法院2022年发布裁定后,认为人寿保险契约得作为强制执行标的,却导致执行法院负担增加、债务与保单金额不成比例、动摇保险制度造成弱势者权益无法受保障,呼吁司法相关单位厘清可作为标的险种,并纳入「受益人介入权」。

最高法院2022年针对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号裁定,针对请求清偿债务的强制执行做出裁定,认为执行法院于必要时得核发执行命令终止债务人为要保人的人寿保险契约,命第三人保险公司藏付解约金予债权人。

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指出,裁定一出,保单遭强制执行量大增。执行法院2019年新收案件量件数是146万3648件,去年却已经高达193万1005件,增加了46万7357件成长幅度高达31.93%。而近年司法工作人员作量暴增,累坏身体,过去在司法委员会也才开过如何降低基层司法体系负担的专案报告。

林思铭批评,讽刺的是才呼吁要降低司法人员负担,本裁定却造成案量暴增,保险公司电话申诉不断,在被保险人与要保人方面也因为保单被解除失去保障,沦为三输局面。虽然司法院专案报告指出,已经在案量为大的台北与士林地院新增7、8名人力,但仍无法负担暴增的数十万案件数,形式上增加人力只是治标不本作法。

林思铭担忧,保险真正的意义在于风险控管,以保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生存,然而有些债务人积欠银行债务高,保单价值却微乎其微,遭到强制执行的结果不成比例,不考量债权大小直接强制执行对被保险人而言是极大伤害,呼吁司法院就该大裁定中所称「必要时」做出指引。

林思铭也指出,因为该裁定仅针对寿险,然而金管会报告却发现实则已经波及到健康险、伤害险等,因此希望金管会保险局针对「保险法」做出修正,明定各类型保险契约是否得作为强制执行标的。

立委郑正钤指出,根据中华民国人寿保险商业同业公会查询到的债务人投保资料,近14个月来的查询案件量高达23万件,导致他们若提供会引来债务人申诉,不提供又引来债权人不满。保单中存在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方,要如何负担权责不清楚,而强制执行是只有价值准备金还是包含解约金也都尚待厘清。

郑正钤呼吁,司法院、金管会保险局、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寿险公会等共同制定具体标准,兼顾债权人、债务人与利害关系人权益,同时设定一定金额限制,避免案量暴涨或是波及弱势族群,同时也希望增订「受益人介入权」,或是让被保险人取得保险人同意,由其代为清偿,避免保单被强制执行后损及他们权益。

立委罗廷玮指出,法务部行政函示曾指出,社会补助救助、社会福利津贴不得作为抵押、抵销或供担保及强制执行标的,希望借此例子比照。

立委罗智强表示,本裁定造成保险制度的社会安全功能受到动摇、大幅增加法院案件、更部合比例侵害弱势者权益,呼吁相关政策制定上考量保单时间、金额与种类、更重要的是纳入受益人介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