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14种农牧产品 加征关税

为保护我国农畜牧产业财政部18日公告2021年度花生大蒜鸡肉红豆等14种农牧产品特别防卫措施(SSG)基准数量及基准价格,其中基准数量为农委会每年试算制订标准,而基准价格未做变动。若进口价格为基准价0.9倍以下或进口数量为基准1.1倍以上,我国海关将额外加征三成到九成关税

财政部关务署指出,我国自2002年加入WTO组织之后,因应组织规章必须开放农产品进口,但是为保护我国农民与畜牧产业,台湾在WTO入会谈判争取两阶段保护措施,首先是在2002年到2004年间针对猪腹胁肉与猪杂碎采关税配额(TRQ),也就是进口量在配额内适用关税优惠税率12.5%~25%,若是超过配额加课50%~265%高额关税。

2005年后,我国启动第二阶段保护政策,采取农产品特别防卫措施(SSG),包括花生、东方梨、糖、大蒜、槟榔、鸡肉、液态乳、动物杂碎(猪杂及禽杂)、红豆、干香菇柚子柿子、干金针及猪腹胁肉等14种农牧产品设定基准数量与基准价格,若出现进口数量超过基准数量1.1倍,或是进口价格低于基准价格0.9倍情况,可加课关税保护产业。

SSG基准数量为前三年平均进口量乘以基准率、加计年度消费变化比率,每年由农委会试算并订定新标准。而SSG基准价格一律为1990年~1992年价格标准、近17年来未做调整

以2021年标准而言,花生产品进口基准数量为9,043公吨,若2021年我国进口花生数量超过9,947公吨(超过基准数量1.1倍),依特别防卫措施规定超量部分必须加课33.3%关税。

基准价格部份,若2021年有外国农产业低价倾销台湾,依照规定,进口价格为基准价格0.9倍~1倍免罚,但是进口价若低于基准价0.9倍,必须加征三成到九成的累进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