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條款拍板 北市餐飲業保食品中毒險

北市去年宝林茶室中毒案,30名受害者有6人死亡。市长蒋万安昨在市政会议拍板通过「宝林条款」,扩大要求「供不特定人餐饮之场所」(酒吧除外)应强制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从300平方公尺以上楼地板面积下修为150平方公尺,并新增投保食品中毒险。

新版办法也规定,消费场所须将公共意外责任保险单及缴费证明张贴于明显处,供消费者查看;但列有过渡条款,让业者有足够时间适应新规,降低冲击。

宝林茶室爆发食物中毒事件,因宝林没缴保费,产品责任险保单失效。消基会代受害者提出团体诉讼,包括用餐金额、医疗费用、无法工作损失、殡葬费用、精神慰抚金及3倍惩罚性赔偿金等,向业者求偿约2亿9千万元;市府代垫的医疗费用约984万元也提起民事求偿。

法务局表示,已开过多次调解、研商保险理赔会议,因涉及百货业者、美食广场保险责任分担,保险公司同意理赔,首案已达成和解,受限保密协定不能公布,其他受害者仍在诉讼或调解。

有受害者说,求偿路途旷日废时,希望业者和保险公司顾及社会责任,尽快解决,不要在反复调解甚至诉讼中让家属、被害人受折磨。

为此,市府修正「北市消费场所强制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法务局长连堂凯表示这次修法缩小纳保业者规模,原本300平方米才需投保,缩小为150平方米、约40多坪店家就需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将中小型业者也纳保。

连堂凯说,食品业者本来就需要针对产品投保产品意外责任险,现在附加场所的投保,等同双重保障。

另外,市府也要求稽查时,要主动出示投保的缴费证明,否则会有相对应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