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工生命安全 藍推天災假法制化
蓝委黄建宾、游颢与牛煦庭15日召开记者会,呼吁以法律规定天灾假相关规范,让劳工有更多保障。(游灏办公室提供)
【台湾醒报记者吕翔禾台北报导】
「台风天虽有台风假,但对雇主并没有强制力,呼吁应让劳工在天灾时有拒绝出勤的权利!」国民党立委游颢、黄建宾与牛煦庭15日召开记者会,呼吁将天灾假法制化,让劳工可以真放假。牛煦庭表示,他会提出「劳工退避权」概念,让天灾发生时,劳工为了通勤安全可以选择拒绝出勤。
台风假恐还要上班
黄建宾指出,自然气候带来的灾害实非人力可抵御,其中更以劳工的权益侵害最为严重,毕竟现行停班的法源依据只有「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而已,对雇主没有任何的法律强制力。
他强调,相关观念与法制须尽速以法律明定,维护劳工的健康安全。游颢指出,很多服务业者,如外送业在天灾假中,冒着生命安全前往送餐地点,险象环生,严重影响劳工的权益与安全,与宪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的精神相违背。
游颢表示,保障劳工安全是政府和雇主的责任,推动天灾假法制化刻不容缓,多方搜集劳工意见后,将积极争取修改劳基法,赋予天灾假法制化,以保障劳工权益及生命安全。
雇主应负担召回成本
「劳工需要自行负担紧急召回的损失!」牛煦庭指出,现行劳基法规定,在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发生时,雇主有权紧急召回劳工,但所衍生的成本,在实务上却经常要劳工自己负担,而劳工在安排休假时,又经常会被雇主告知「休假不可以跑太远,以免紧急状况找不到人」,导致劳工不能自由安排休假时间。
牛煦庭表示,为保护劳工权益,避免雇主滥用紧急召回,修法要求当雇主使用紧急召回的时候,必须负担劳工因为紧急召回所衍生的成本,包含通勤费及损失。他也提出「劳工退避权」概念,让天然灾害发生时,劳工如果通勤会造成安全问题,为了安全,劳工可以选择拒绝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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