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人国保欠缴 配偶免连带罚

社保司日前预告修改国民年金,若保险人的动产、不动产超过一定标准,配偶就不需负担连带被罚责任,若顺利可在明年上半年上路。(本报资料照)

现行国民年金设有配偶连带缴纳保险费罚锾的规定,但实务上不时出现欠费者比配偶有钱的状况,引发民众抱怨。有鉴于此,社保司日前预告草案,若被保险人的动产、不动产超过一定标准,配偶就不需负担连带被罚责任,若顺利可在明年上半年上路。

国民年金2008年开办,为年满25岁、未满65岁,在国内设有户籍且没有参加劳保、农保、公教保、军保的国民纳保,以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碍年金、遗属年金3大年金给付保障,另也有生育给付、丧葬给付2种一次性给付保障。被保险若出现欠费情况劳保局会提醒缴费,否则就会对配偶处以于3000元至1.5万元的罚锾。

卫福部社保司司长商东福表示,国民年金针对配偶连带缴纳保费罚锾规定的设计,是基于当时为保障家庭主妇权益,让有工作先生承担责任,然而实际上却出现被保险人比配偶有钱,欠了保费却是配偶被开罚的案例

社保司为此拟具「国民年金法有关正当理由范围修正草案,国保被保险人的个人所得若达新台币50万元以上,或个人拥有土地房屋价值500万元以上,配偶就不适用连带缴罚锾的规定。

商东福表示,「国民年金法有关正当理由范围」草案仍处于预告期,若各界对此没意见预计可在明年上半年上路。届时,配偶若遇被保险人欠费情况,可向劳保局国民年金组检附证明,即可作为免连带受罚的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