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欠费罚配偶!挑「收入最高200人」 5年滚出45K罚锾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国保欠费罚配偶,真的妥当吗?国民年金署强制社会保险,为了提升缴费率,卫福部参酌「家务有酬」概念,每年在欠费者中挑选出配偶收入前200名者进行催缴与罚锾,最高一年可罚到1万5千元。101年起至106年止,已开罚1200人,扣除以「特殊状况」申请撤销的14人,仍有131人尚未缴纳,其中有3人欠费高达5年,除了欠费金额外,还需缴纳4万5千元罚锾,高出行政院主计总处统计的最新平均本薪4万1241元。

国保的纳保对象主要为25-64岁且未参加军、公教、劳、农保的家务劳动者待业民众考量国保被保险人纳保期间通常无固定收入,国保制度除针对被保险人本人依其家庭经济状况提供100%、70%、55%或40%保费补助外,并提供10年内补缴保费之弹性机制,来兼顾缴纳保费的经济负担与领取保险给付的权益

▲未帮配偶缴款国保开罚1200人,只有14人申请注销成功。(示意图/记者皮心瑀摄)

社保司专委姚惠文表示,国保欠费罚配偶的设计,是基于社会保险强制缴费精神,要求有能力配偶为无工作的被保险人缴纳保费,以保障家庭主妇(夫)等家务劳动者基本经济生活。因此,《国民年金法》第15条及第50条已明文规定连带缴纳保险费义务的被保险人配偶,如未依规定缴费,需除以罚锾,第一年开罚3000、第二年再加3000,最高可罚到1万5千元。

不过,考量到少数家庭可能有家庭暴力等特殊情形,或同属经济弱势,为避免陷入双重弱势处境,已于100年6月13日修法,增订「具有正当理由」的配偶不适用连带缴纳保费的罚锾规定,至今开罚的1200人中,有14人向劳保局申请撤销且通过,虽然往后不需再负担配偶保费,但仍需偿清过去遭罚金额。

姚惠文提到,依据社保司统计,101年、102年、104年、105年与106年,分别有1、2、3、4、4人,总计14人向劳保局申请主张「正当理由」,包括严重伤病、遭受家暴或年收在50万以下等。

▲收到劳保局开出的罚款单放任不理,最高会滚出45K罚锾。(图/ETtoday资料照)

不过,姚惠文也提醒,若民众是在开罚到第3年、拿到9000元罚单时才来申请撤销,因劳动部已将前2年罚单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处,劳动部只能撤销当年9000元罚锾并免除帮配偶缴纳义务,民众仍需缴纳前2年的3000元与6000元罚锾。

根据社保司统计,截至107年10月8日止,已有1055人缴清欠费或办理分期缴纳,挹注国保4871万余元。司长商东福表示,国保10年补缴期将自108年1月31日陆续期满,截至今年10月9日止,97年10月被保险人收缴率已提升至75.4%,高于平均收缴率59.77%,,呼吁欠费民众尽快缴纳,保障年金领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