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陈斐娟说是「爱情骗子」 刘建国求偿50万二连败

立委刘建国不满电视节目主持人陈斐娟,3年前在脸书PO文指「刘建国是爱情骗子」,提告要求陈女赔偿50万元、删除脸书文章并在脸书张贴道歉启事3天,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判刘败诉,陈女免赔免道歉。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立委刘建国不满电视节目主持人陈斐娟,3年前在脸书PO文指「刘建国是爱情骗子」,提告要求陈女赔偿50万元、删除脸书文章并在脸书张贴道歉启事3天,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判刘败诉,陈女免赔免道歉。可上诉。

高院认为,民意代表对于配偶或伴侣有无感情不忠或欺骗行为,涉及选民对该民意代表之道德品格是否无瑕、该民意代表待人处事、问政纠错是否公正诚信等之判断,应认与公共利益有关

合议庭表示,李婉钰在2016年曾在其脸书网页张贴与刘的合照,刘也在同年6月间发声明澄清其与李交往过但感情已划下句点,而李上电视节目录制在开录前,接受陈的访谈时,确曾提到质疑刘为何要骗她等语。

高院指出,陈女依其访谈之脉络李女前后陈述意旨,判断李所说「骗」字,是指称刘建国违反双方一起召开记者会之约定,自行发声明向记者说其2人感情已划下句点之事,系有相当理由信任李所述为真而为评论

高院表示,陈女以第三人立场粉丝专页贴文,择取李所说之「骗」字为标题用语,纵其贴文用语与李的用语并非分毫不差,但其陈述的主要事实尚称相符,无从认其贴文是恶意侵害刘建国名誉,刘的请求无理由,判决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