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验「1款辣椒粉」农药残留超标! 最重可罚2亿

▲辣椒粉检出农药残留违规。(图/北市卫生局提供)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台北市卫生局今公布调味料专案抽验结果,其中有1件辣椒粉检出农药「二‧四地」残留超标。违规产品为士林区的民友商行(民友超级商店),来源为云林县的永兴辣椒行,该产品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规定,依同法第44条第1项第2款,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

台北市卫生局食药科科长林冠蓁指出,此次抽验40件调味品,包含10件酱油(膏)、10件进口调味粉、10件调味酱、5件披萨酱及5件辣椒粉,依产品属性分别检验12项防腐剂、3-单氯丙二醇、三聚氰胺、环氧乙烷、苏丹色素、13项甜味剂、二氧化硫及农药残留方法(六),其中1件辣椒粉检出1项残留农药「二‧四地」0.1ppm(标准:0.05ppm)。

林冠蓁说明,杀草剂「二‧四地」为农业部公告合法登记并领有许可证的农药,核准使用于限定类别农作物,但残留农药含量应符合「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目前已通知贩售商立即下架不符规定产品,该产品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规定,依同法第44条第1项第2款,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经追查「辣椒粉」来源为外县市业者,已移请所辖县市卫生局进行查办。

林冠蓁提醒,业者务必落实自主管理,确认原料及产品均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若使用食材进行加工调理前应确认食材有无残留农药、动物用药或其他污染物,落实供应商管理及把关进货食材安全卫生。

北市卫生局呼吁,自108年1月1日起,包装酱油依制程应标示「速成」、「水解」、「混合或调合」及「酿造」字样,消费大众在购买调味料时,应先慎选有信誉的店家并确认产品有清楚明确的产品资讯,如有无厂商名称、电话、地址等完整联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