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名大法官尤伯祥惹议 陈宏达斥隳败国家名器

获提名大法官的「太阳花律师」尤伯祥,遭爆料在2005年教唆证人在法庭上做伪证。(本报资料照片)

获总统提名大法官的「太阳花律师」尤伯祥,遭爆料在2005年教唆证人在法庭上做伪证,这个话题昨日引发司法实务界人士的批判,更在《法官论坛》炎上。有法官酸大法官候选的标准果然比较宽,更有人指尤是在「人权包装下的虚伪」,已经「取代司法应有的清明公正价值」。台湾高检署主任检察官陈宏达,则撰文斥责他,隳败国家名器,莫此为甚。

尤伯祥昨日在脸书发文澄清,表示「判决书的内容已经澄清了他的无辜与清白」。他说当年被告的配偶将他询问的问题自行笔记,在她陪同其夫开庭期间所作的笔记本内,这是她的自由,他无权干涉,也未要求她必须依照笔记内容作证,否认教唆伪证。

尤伯祥被提名为大法官后,法界炸锅。不但立委苏治芬引用云林地方法院前法官康树正脸书文章,节录云林地院「94年度诉字第44号刑事判决」(当时康树正是云林焚化炉案的审判长,与侯廷昌及杨欣怡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这件贪污案)。指尤在云林焚化炉案,涉嫌教唆证人伪证,包括《法官论坛》、台高检主任陈宏达在内的不少司法官,都纷纷为文批判。

尤遭爆料后虽然澄清及否认指控,但犹如法界PTT的《法官论坛》,有法官留言认为尤涉及教唆伪证罪。有人表示,法官每日兢兢业业,连亲人问法律问题都不大敢回答,结果进入大法官候选的标准果然比较宽,一个已经被人家质疑有教唆伪证之嫌的律师,来从事解释宪法根本大法的工作,这个伦理要求可以这么低落,也只有在台湾才会发生。

还有法官贴文说,尤的澄清是不实在。多年前的教唆伪证与多年后的说谎澄清,相互呼应,刚好证明一个人多年来的虚伪始终如一,在人权的光鲜亮丽包装下,任何的说谎、虚伪显得微不足道,「人权包装下的虚伪已取代司法应有的清明公正价值。」

陈宏达指出,大法官影响司法及国家发展非常深远,这么重要的职位应该慎重遴选、审查,不能只有政治思考。在小池塘挑出来的鱼,何「大」之有?政治性格浓厚者,尤不适任,凌驾法律专业,隳败国家名器,莫此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