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保外 国务机要费案卡关

黄芳彦(右)与第一家庭关系密切,图为2005年黄芳彦陪同吴淑珍(左)前往旧金山。(中央社资料照片

2006年立委爆料揭发吴淑珍拿他人发票核销国务机要费案检方调查后查出扁家贪污案,其中陈致中夫妇涉洗钱,而与扁家友好的黄芳彦,遭检方认定帮扁家海外洗钱。

当年吴淑珍不实发票报帐,经检察官讯问扁、珍及马永成等人后,引发一连串贪污案侦查;检方搜索发现,包括陈致中结婚贺礼及扁家私人用品等遭请领国务机要费。

之后,国务机要费案检方追查资金流向,发现扁珍涉海外洗钱,用海外银行帐户信托等,将贿赂所得转购买美国房产,而黄芳彦涉替扁家海外洗钱2.8亿,他在2008年底逃亡美国。

2008年扁卸任后,检方扩大侦查也追查出扁家涉二次金改案,及陈敏薰买官」及政治献金等案,经检方起诉后,扁珍官司陆续判刑定谳,但仍有部分官司审理中。

而国务费案,检方起诉分三部分,包括南展馆龙潭购地及国务机要费案。最高法院2012年将扁珍涉龙潭购地案洗钱部分,各判刑2年定谳。珍另被控在南展馆案收贿,判刑9年确定。

扁珍国务机要费贪污案,更一审逆转改判无罪,但最高法院认为,扁等人以搜集发票报领「非机密费」说法,违背经验法则,撤销无罪判决幕僚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涉及伪造文书等罪部分,一并撤销发回更审。

高院更二审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因扁保外就医,部分已停止审理,全案无法进行相关交互诘问及证据调查,全案至今15年仍未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