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假借「广告才子」妖言惑众 范可钦有失厚道
范可钦先生说得没错,「黄色小鸭」属于全人类(但我个人并不很爱,可以不用属于我没关系),谁要做黄色小鸭去卖钱、去说他充满爱、去说他代表和平都可以,每个在地球的人类都有权利做这件事。所以从法律的角度「黄色小鸭」四个字不属于谁、不能独自申请专利权,但丽婴房的黄色小鸭、东凌玩具的黄色小鸭、霍夫曼的黄色小鸭就可以拥有自己著作权、商标权,在这些品牌或个人之下的黄色小鸭,是绝对应该受到法律所保障。
这次黄色小鸭展览,是缘于荷兰艺术家霍夫曼先生把小鸭放大的绝妙创意,因为所到之处大家感受到一种童真的质朴与单纯,所以才在全世界受到如此的瞩目与欢迎,也是这样,台湾各单位才争先邀请他带着他的黄色大鸭来台展出。
这个展出很单纯,是一个以「霍夫曼的黄色小鸭」为题的展览,所以当然在展出内容中都环绕着这只大鸭子的故事,去过哪里、展览的主要精神是什么、设计这么大的鸭子所需要的技术、制作过程的点点滴滴等。就算设计展览的商品,牵涉获利的商业模式,都需在符合展览主题的精神下,尊重创作者的想法与理念,完成展览的规画。
基隆黄色小鸭的前策展人范可钦说了「有失厚道」四个字,回应霍夫曼指控他的商业操作行为,但范先生如果如外界说的这般聪明,他应该不会不知道这次展览是邀请「霍夫曼」来展出他的黄色小鸭,而不是展出属于全人类的黄色小鸭大展。所以当他说黄色小鸭没有专利权,不属于霍夫曼,所以就可以在展场尽情摆放自己想要的黄色小鸭、狂卖自己设计的黄色小鸭、甚至借用霍夫曼名义弄了个室内展场缴钱就让你看更多,要怎么操作也容不得你霍夫曼讲话,管你霍夫曼有什么原则,因为这是我范可钦的展览。那么我真诚的建议范可钦,不用再跟老外对喊了,你这么瞧不起他,何不赶紧请霍夫曼的小鸭退场吧!把基隆的黄色小鸭展改成「宇宙无敌基隆小鸭展」,届时,再也不会有人说你侵权、说你无耻、说你借由某人名义大赚黑心钱了,你可以试试看,你自称是广告才子的创意,能否吸引这么多人来看你的IDEA以及买你设计的商品。
说霍夫曼收取高额权利金不叫商业什么才叫商业(马英九系列造句听得真的很烦),请问一下哪个艺术家的展览是免费展出不收取权利金的,再换句话说,就算是商业他也没逼你要你买单,在这所谓「艺术交易」过程中,不也是经过你跟黄议长的算计,算算选举的政治效益、算算你要的其他商业效益,最后算出老外值这样的价值,并借由他来包装你们各自的企图,才甘愿付钱画押吗?但当霍夫曼很清楚告知他不想跟你一起开个宇宙无敌基隆小鸭展时,你用欺骗、自私、扭曲的方式,强押人家的巨大小鸭入港,就是因为你清楚明白知道,没了这只霍夫曼鸭你的宇宙无敌基隆小鸭展,也没了搞头、议长的市长梦也碎了一半,不是吗?
如果是这样,你怎么有脸出来说人家有失厚道?霍夫曼很清楚,他要的是霍夫曼小鸭展,不是你的范可钦小鸭展,外面各式黄色小鸭商品卖得吓吓叫,他也没有任何意见,他也不会说别人侵权。但如果打着他霍夫曼的名义,到处招摇撞骗,这当然是任何身为正常人类的每个个体都不容许发生的。只有你在镜头前面说得头头是道、理直气壮,最后还来个有失厚道,真不知谁封你为广告才子的,如果你真的是广告才子,我真为广告界感到羞耻。
大家可以不喜欢霍夫曼的创作、觉得他没什么了不起、觉得他很商业,但这件事情是有真理的、是有对错的,别再假借「广告才子」四个字,来妖言惑众了。●作者A小姐,文字工作者,曾担任电视台记者。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