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5周年釋利多!「這4類人」預立醫療諮商免費 最快年中上路

过去预立医疗咨商,民众必须自费2至3千5百元不等,卫福部健保署署长石崇良今表示,预计4类病人纳入健保给付、免除预立医疗咨商费用,但以接受医疗的病人为主,一般民众仍需自费。本报资料照片

「病主法」今天施行满5周年,该法保障成年且心智健全者,可透过预立医疗照护咨商(ACP)签署预立医疗决定(AD),保障自身在面临五种重大疾病(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转昏迷、极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时的医疗自主权,但过去民众必须自费2至3千5百元不等,卫福部健保署署长石崇良今表示,预计4类病人纳入健保给付、免除预立医疗咨商费用,但以接受医疗的病人为主,一般民众仍需自费。

健保给付的类病人如下:第一类是符合病主法末期病人条件,目前健保署已给付安宁缓和医疗家庭咨商费,会再提供一次预立医疗咨商费用,比照家庭咨商费用给付,让病人同时可签署DNR、预立医疗遗嘱。第二类是针对失智病人,因严重失智将无法签署预立医疗决定,健保将让轻度失智仍有自主能力的「临床失智评估量表CDR」分数一分以下的民众,可于住院过程中接受治疗。

第三类则是病主法14条公告病类,目前共公告12项罕病,同样在住院中执行。第四类较特别,是健保署居家整合照护计划服务对象,若意识上能够进行ACP,也可以透过团队进行ACP。居家医疗团队要经过训练,或由有经验的团队进入病家协助。

石崇良表示,本次调整预计农历年后提至健保共拟会审议,最快年中上路,因预立医疗咨商成本不低,健保署给付原则需考量资源最佳配置,以终身一次为原则,提供民众最好的临终照护模式、避免无效医疗。考虑需顾及医界健保点值再被稀释,以及排挤医疗资源等,除上述4类病人以外,健康、年轻的民众仍需自费,难以一次纳入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