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預立醫療諮商 4類人將免費
病人自主权利法上路后,病患透过预立医疗决定的签署,拥有选择接受或拒绝医疗的权利。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病人自主权立法昨上路满五周年,预立医疗决定目前签署率低,在预立医疗决定前,需自费约三千元的预立医疗照护咨商,成签署的一大门槛,健保署昨释出利多,针对末期患者、轻度失智、公告难治愈疾病、居家整合照护计划服务对象等四类对象,预立医疗咨商费用将纳健保给付,最快今年中上路,约廿万人受惠。
医界、民团喊了超过四年的「预立医疗咨商免费」,在选前黄金周,健保署针对四类对象,喊出将纳入健保给付,预算目前尚未完成编列。
健保署署长石崇良表示,为提供民众最佳临终照护模式,也避免稀释健保点值,优先纳入四类对象,可免费预立医疗咨商,但给付方式为「终身一次」,不符合四类对象者,仍须自费,健保难以一次纳入全民。
四类对象分别为,第一类是符合病主法定义「末期病人条件」者,如癌症末期且不可避免死亡的病人,此族群现在已给付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家庭咨商费。
第二类为轻度失智者,由于重度失智无法表达意愿,因此给付临床失智评估量表(CDR)分数在零点五到一分内的患者,于住院时,可免费预立医疗咨商。
第三类是依病主法第十四条公告病类患者,目前公告十二种疾病,皆是罕见疾病;第四类是居家整合照护计划服务对象,如长期卧床、使用呼吸器等对象。据健保署估计,四类对象约有廿万人,其中以居家整合医疗照护计划人数最多,占八点一万人。
石崇良表示,目前预立医疗照护咨商费用约落在三千元上下,过去许多人有意签署预立医疗,碍于签署前得咨商,而咨商又要自费而不愿进行,此次才会在健保总额中,匡列一部分预算,将预立医疗照护咨商纳入健保给付,经共拟会讨论,预告二个月等流程,最快今年中旬上路。
至于未来自费价格是否有机会调降,石崇良表示,期待借由不同媒介推广「病主法」精神,民众对该法案内容、签署后能获得的权利,就能节省预立医疗咨商时间,医师所花时间成本降低,咨商费用就有机会调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