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赛局与交易
蔡育岱
政府间性质的国际组织基本上都依循一个原则:一国一席。详言之,除了像世界贸易组织(WTO)这种以关税自主权为首要区别判准的经济性国际组织外,绝多数的国际政府间机构并不允许一个国家(或是实体)出现多个或重复代表与会的情况。在上述原则下,国际组织的参与有点类似是「零合型的」赛局(zero-sum game);即若同时有两个政府欲争取同一个国家在国际组织的代表权,其结果必然是仅能有一方胜出,获得此代表权之合法性。落败的另一方于是自然会面临国际参与空间压缩的窘困。此外,零合型的赛局与所涉事件的「结构性」因素极为相关,若无根本性的制度调整,此种非我即彼的竞争现象很难消除。
台湾从1971年被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取消合法代表「中国」(China, 本文完全依据2758号决议的原文表述「中国」,以国际实定法文件为据)参与联合国暨其相关政府间组织的权利后,便一直在这样的零合赛局中居于落败之一方。有人认为,台湾从2009年起开始参与世界卫生大会(WHA)和今年出席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大会(ICAO Assembly)的实践是针对此种落败劣势的突破;此种观点需要再斟酌。
首先,就组织制度面来说,WHA和ICAO Assembly的参与都不是依据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或民用航空组织(ICAO)本身自己组织章程中的规定,也就是说国际组织的结构没有任何调整。因此,台湾的参与还是在原本的零和赛局之中。其次,在零合赛局没有修正的前提下,台湾的参与便不是以主权国家的法属性为之,也并非以合法代表「中国」的政府身份出席,因此若要判定为是一种外交破突,可能台湾政府有关当局需要解释清楚倒底是哪个面向上有所突破,而这样的突破又为我们台湾人民带来什么实质的好处?还是事实上并没有突破,只是为特定的政治人物或是商业团体制造了利基?
最近(10月4日),《经济学人》关于马政府外交一文引发不少讨论,但一个似乎被遗忘的重点是,该篇报导于文中明白指出,台湾放弃以国家的法主体性争取国际参与,改以温和地(gently)追求观察员的资格。实务上,选择以国家、观察员或是其它身份进行国际参与是策略操作的理性选择,不同人或政党在位难免有不同考量,利弊得失的辩论无止无尽。惟一国外交有无进步,有无突破,不宜仅看表象的形式参与,更要关注此种参与能否为人民带来实质裨益。国庆届至,无论欢祝氛围如何,为政者均当体悟民为国本,莫以赛局博奕之心,权谋个人政治交易。
●作者蔡育岱,中正大学副教授;谭伟恩,政治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文章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