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狂柜姐A走2880万珠宝一折贱卖! 200多万2年花光重判16年

柜姐搜刮珠宝宝石高价商品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李姓柜姐2012年至2015年间,任职于高雄阪急百货(现为梦时代)的某珠宝专柜,身为专柜长却都不盘点,原来是监守自盗,将高档珠宝以一折价卖出,再私吞200多万获利,2015年3月公司撤柜时才发现,她一开始坦承犯行,后又推托是看错标价理由,高雄地院一审依照27项业务侵占罪,判刑16年。

判决书指出,该名李姓柜姐受雇于米骐亚公司,2012年至2015年间在阪急百货珠宝专柜担任专柜长,负责要保管和贩卖珠宝,却私自将柜上144件珊瑚钻戒祖母绿、套炼等高价珠宝,总价2887余万元,以一折贱卖,获利200多万后占为己有,直到公司2015年3月因百货内部装潢,短暂撤柜时,惊觉珠宝短少赶紧报警并提告。

柜员告诉检警,「每次盘点的时候,李姓柜姐都不盘点。」「一开始有怀疑,但以为都是店长要做,后来就没有多想。」李姓柜姐到案时先坦承,把失窃的珠宝以一折价都卖给客户,在乱填日报表作假帐,像是每天都有进帐,共得手200多万,2年内陆续花完了,不过事后她又改口,是因为之前发生「珠宝被骗150万」,才想以「后帐补前帐」的方式来补亏损

李姓柜姐说有发票可以证明,甚至还反咬警方诱导式办案。不过高雄地院审理时,认为发票只能看到金额,并不得知道明细,认定李女是以不同手法将珠宝侵占再贱卖,不法所得再收进自己口袋,加上她犯后毫无悔意,又推卸责任,让总公司负责人陷入痛苦仍视而不见,造成公司巨大损失,如今也没有赔偿。

法官认为李女犯态度恶劣,如果不严惩提高其犯罪成本,就没办法彰显法纪杜绝犯罪者的侥幸心态,因此依照27案业务侵占罪嫌,判处16年有期徒刑,全案还可以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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