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法官收卷不分案…擱置長達4年半 被送評鑑稱「不知如何是好」

时任新竹地方法院法官王荣宾7年前承审毒品案件,判决被二审撤销发回更审,他收到卷宗资料未依分案程序妥速处理,反而搁置长达4年6个月,直到迁调前2天才批示案件分案、审理程序,被移送个案评鉴;法官评鉴委员会决议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并建议申诫并罚俸1个月。

王荣宾担任新竹地院刑事庭法官期间,2017年3月10日承审叶姓、梁姓及许姓被告涉犯毒品案件,其中梁、许当时是少年,而合议庭误以为梁、许未经少年法庭调查,检方就迳行起诉,而判决公诉不受理,梁提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2018年12月28日撤销发回更审。

新竹地院2019年2月12日将发回的卷宗资料交给书记官,而书记官隔天将卷宗资料送交王荣宾核示,但王搁置案件,未依分案作业程序妥速处理,直至自己迁调嘉义地院前2日,也就是2023年8月28日才以审理单批示案件后续分案及审理程序,无故延滞处理案件长达4年6月。

新竹地院召开自律委员会议,决议认为王荣宾已违反法官伦理规范、法官法规定,而请求个案评鉴。王荣宾指出,他收到发回的卷宗资料后,因是职业生涯中第一次碰到此种情况,有点不知如何是好。

王荣宾向法评会表示,他经询问书记官及审判长后得知应签出分案,但他没有研拟过类似签呈,虽有请书记官询问刑事记录科科长提供一份签呈例稿参酌,但仍不知如何研拟而搁置,之后因承办案件数量增多,便将注意力放在处理未结案上,忽略研拟本案签呈。

他指出,他事后接着面临试署、实任送审事宜,加上正在处理中其他众多刑事案件,确实遗漏本案,他也有几次开始研拟签呈,但因无法确认正确与否,又不好意思询问,才会延宕至调职前提出签呈,确实是他自己的问题与责任,仅能向评鉴委员坦承认错,并将此事当作最大的警戒,避免再有类此行为。

法评会认为,王荣宾无故延滞案件处理,使梁姓被告涉犯刑事犯罪无法及时透过司法权行使,于合理时间内确认应负的刑事责任,剥夺人民妥速接受刑事审判的权利,也使案件因未分案而无从管考,显然置办案程序与当事人权益于不顾,未善尽、维护法官应勤勉、妥速执行职务的义务与形象,损及人民对司法信赖,影响当事人权益而情节重大,决议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并建议申诫并罚俸1个月。

法官王荣宾7年前时任新竹地方法院搁置一件更审发回毒品案件长达4年6个月,直到迁调前2天才批示,法官评鉴委员会决议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并建议申诫并罚俸1个月。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