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安/国民党将为「傅崐萁入党」违反党内规程?
● 陈冠安/国民党「党革青」发起人,青年政治工作者、台大政研所、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助理研究员、专栏作家。
国民党在2020大选,于总统和国会双双失利,因此选后掀起一阵改革呼声,也成为此次党主席补选的主要焦点。
不过,当党内各方纷纷提出改革倡议时,正值看守时期的中常会,却在2月5日决议核准傅崐萁恢复党籍的申请,引发喧然大波与程序争议,不只让隐退多时的前秘书长金溥聪现身反对,更是让考纪会主委因而辞职。
伴随而来的,则是党内挺傅派的指责,认为反傅派是在走内斗老路。两位党主席参选人也被迫表态,陷入风暴之中。
于是本处于改革风潮的国民党,一时之间改革焦点全失,又再陷入到内斗纷争之中。那到底傅案为何会引发党内震荡,傅案的争议是什么?国民党这此改革是否能避免这类争议再度发生?
▲陈冠安指出,傅崐萁入党案有违反《中国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的疑虑。(图/记者屠惠刚摄)
傅案程序争议:程序不符规程
傅崐萁恢复党籍案之所以引发争议,可以从程序和实体面来看。
在程序面上,根据《中国国民党党章》第39条:「党籍、党权、党职之恢复等程序,另定之」所制订出的《中国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第34条:「党员受撤销党籍处分经过三年以上,或受开除党籍处分经过六年以上,对党仍有显著贡献者,得陈述具体事实,连同证明文件,向所在地党部请求恢复党籍。所在地党部接到请求后,应向原决定处分之党部,调取资料,附具意见,经考核纪律委员会之审议,及各该级委员会之决议,层转中央核准。」
就目前来说,傅崐萁系在2009年因违纪参选花莲县长遭国民党开除党籍,自然已达党章规范可以申请回复党籍的期限。然而,本案之所以被认为违背程序正义,甚至让考纪会主委不愿背书而辞职的关键原因,其实就在于2月5日的中常会决议。
这份由中常委李昭平提案的决议,以「为扩大本党力量,协助本党重返执政」为由,「拟请常会核准傅崐萁立法委员申请恢复党籍」。
然而,根据前述规程第34条,恢复党籍的程序应由所在地党部进行,层层审议决议通过后,由中央核准之。也就是说,根据规范,恢复党籍的程序应是由地方至中央,而非中央至地方。
但事实上,在2月5日中常会决议核准后,于2月15日,傅案所在地党部的黄荣华党部才通过决议恢复傅崐萁党籍。反倒有中央逼地方通过决议的疑虑。
此外,提案人李昭平实际上在1月15日就已口头辞职,虽然程序上尚未完备,李仍具中常委资格,但在宣示辞职后仍提出重大决议案,自然引人注目。
▲陈冠安指出,傅崐萁入党案提案人提案人李昭平在1月15日就已口头辞职,却在宣示辞职后仍提出重大决议案。(图/记者屠惠刚摄)
傅案实体争议:本届中常会不应处理重大政治争议
至于实体争议,傅能不能恢复党籍,是政治问题,由相关单位与领导干部负担政治责任。然而,就目前来说,由当前的党中央来推动傅崐萁恢复党籍,则可能出现前人砍树后人遭殃的结果。
首先,当前的代理党主席系为原中常委林荣德经中常委推选而成,但其推选程序并非经由党章,而是根据《人团法》。因为就党章规范来说,仅有副主席可以担任代理党主席。因此由这位非经党章程序、党员直选,任期只有一个多月,3月7日补选后就要卸任的代理党主席来推动重大政治案,在正当性上自然有所争议。
其次,当前的中常委事实上任期早在去年10月时就已经结束,只是考量到总统与立委辅选,因此延长到今年3月改选。就任期延长的理由来说,是以辅选为由。因此在选后,本届中常委从民主政治的授权来看,正当性已然大减。更何况,在选后已有十多位中常委宣示辞职或表达辞意,包含江启臣、蒋万安、黄昭顺等人。所以无论是从任期、功能和人数来看,本届中常会事实上并不应处理具有重大政治争议的议案。
因此,无论是任期只到新主席上任的代理主席,抑或是有一半中常委放弃连任的中常会,皆无法承担其目前进行政治处理的政治责任。所有问题,则将由新任的党主席和中常会来概括承受,这自然不符合责任政治的道理。从此来看,将傅案留待新主席和新常会来处理才是比较妥当的方式。
▲陈冠安指出,在选后已有十多位中常委宣示辞职或表达辞意,包含江启臣、蒋万安、黄昭顺等人,本届中常会事实上并不应处理重大政治争议的议案。(图/记者李毓康摄)
中常会仍需「核准」傅案
就目前来说,傅案在所在地党部的程序已经完备,进入到考纪会阶段。但由于考纪会主委辞职,考纪委员纷纷请假而流会,因此傅案仍卡关在考纪会审议阶段。不过中常会已通过周守训为新任考纪会主委,倘若考纪委员人数足够,则考纪会的程序仍有可能完成。最新报导便指出,林荣德代理主席正试图推进考纪委员在本周前往开会,以利本周三中常会确认傅案通过的议程。
然而从《违反党纪处分规程》第34条的程序来看,即使考纪会通过,中常会也必须再做出新决议,须待一周后的中常会上确认新决议的会议纪录,傅崐萁恢复党籍案的程序才算走完,而不能采用2月5日的中常会决议,在本周确认旧决议的会议纪录。因为规程明确规范,恢复党籍程序系由所在地党部提出,最后交由中央核准。
而傅案的所在地党部-黄荣华党部做成决议的时点是在2月15日,因此2月5日中常会的「核准」,在法律上只是建议性质,而非具有法律效力的「核准」。
所以,从2月15日经由地方,转至中央的傅崐萁恢复党籍案,在考纪会审议过后,仍需要中常会再作「核准」,断无可能以补正之名来进行事前核准。否则傅崐萁模式将实质破坏《违反党纪处分规程》中党籍恢复由下至上的程序,让党中央未来将可肆意侵害地方的法定权利。
而如果说,根据法理来看,倘若本周3月4日通过新决议,则需要于下周3月11日确认会议纪录,傅案才能完备程序,那本届中常会就不应再对傅案进行处理,因为在3月7日就会选出新常委。由新常会来确认旧常会议案,自然不妥。
▲陈冠安分析,国民党反复内斗的部分原因,系因长期蔑视党内制度而自行其事,最终沦于有关系就没关系的权力竞逐场域。 (图/傅崐萁竞选总部提供)
国民党长期以来虽然有党务规章规范,然而却时常因人设事,蔑视党内制度而自行其事,最终沦于有关系就没关系的权力竞逐场域,也成为党内反复内斗的肇因之一。
蓝营万不能误以为可以继续关起门,不顾社会观感来玩人治这套。根据美丽岛的民调,国民党支持率在选后仍然在下降,选前12月底是24.3%,但在2月底却减少到18.1%;好感度也从28.7%跌落至23.6%,反之负面评价则从57.5%增加到58.8%。也就是说,选后仍持下降趋势。
所以,制度改革将是国民党这次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而要确立国民党能从人治走向法治,就必须适度的强化现有权力监督机制,避免行政权过于强大,因为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化。
就目前来说,由秘书长签报党主席核定,提请中常会通过聘任的考纪会主委、副主委及全体委员,似乎就应从行政权独立出来,作为党员直选的党职,方可能独立行使考纪权。包含直选比例、是否需要法律相关资格,则有再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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