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撞后未停车被控肇逃吊照 法官采信「冷冻货车噪音大」
▲宜兰一名驾驶被控肇逃受监理裁罚,宜兰地院审理后还驾驶公道。(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宜兰一名驾驶,2017年8月间开大货车与同向外侧车道的小客货车擦撞后,未停车处置,即驶离现场,警方举发肇逃后,台北区监理所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裁处罚锾3千元,还吊扣驾照1个月并且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驾驶不服提行政诉讼,声请撤销处分,宜兰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驾驶不知悉有肇事才未留待现场处置,尚堪可采,监理所认定事实尚嫌率断而有违误,诉请撤销原处分,为有理由,应予准许,第1审诉讼费用300元应由败诉的监理所负担。
判决书指出,杨姓驾驶,2017年8月18日上午9时25分许,驾驶大货车路经员山乡,肇事路段为同向2车道,减缩为1线车道,杨男行驶内侧车道,遭外侧车道车辆汇入内侧车道之际擦撞,大货车的撞击点在右侧车体后方,无从借由目视观察而得悉发生擦撞,二车仅为轻微擦碰,力道不足以撼动车体,大货车车头上方有一台冷冻机的引擎,运转时声音很大,并无听到擦撞声。
法官审理发现,肇事时,杨男货车受损部位在车身,且擦痕轻微,肇事责任主要应是陈姓驾驶的客货车不当往内侧车道偏驶所致,且杨男辩称并无于肇事后置之不理而逃逸的动机,还有肇事之际,还不知擦撞,尚非无稽。另,陈姓驾驶在肇事后,持续驾车跟随杨男货车,途中并无拦阻或以鸣按喇叭提醒警告,且途中可见杨男也无任何加速驶离的行为,杨男辩称不知擦撞等语,应堪采信。
而对于为何肇事后绕道一事,法官采信杨男所说的,是因当天原要去图书馆借、还书未果,且为避开载重车禁行路段所致,难以直接就认为有何不合情理处,更不能因此认为杨男是因知悉肇事而为逃逸所致。